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重新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重新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 (略) 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18发布的漳建筑函〔2024〕17号文,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2.2的“(1)采用A 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 亿元, 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50 家入围;当 0.3 亿元≤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 100 家(第 100 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15 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35 家入围;当招标控制价≥1 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 100 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20 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30 家入围。”修改为:“(1)采用A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 亿元, 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50 家入围;当0.3亿元≤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150家(第150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5家入围;当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150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家入围。”
2、根据闽建建(2018)37号文,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3.1.8条款号)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其他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3.1.8条款号)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施工员:3(其中:土建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 人”修改为“施工员:3(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 人”,“质量员:1 人”修改为“市政工程质量员:1 人”,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一)问题: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2、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投标时需提供。
(二)问题: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34.2条款”其他第13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与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第4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提问:社保缴费证明始点前后矛盾,请招标人明确。
答:社保缴费证明统一以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第4条的要求为准,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为准。
(三)问题: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的序号与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15.1.1的序号不一致,序号是否需修改一致?
答:已修改,请重新下载。
(四)问题:关于安全员: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5项3.1.8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员3人;”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34.2条款危大工程注:①安全员3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书扫描件及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资料详下述第13条款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是否总共要求安全员6人?
答:本项目共要求安全员 3 人,具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水投 (略)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 (略)
2024 年07月31日
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 (略) 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18发布的漳建筑函〔2024〕17号文,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2.2的“(1)采用A 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 亿元, 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50 家入围;当 0.3 亿元≤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 100 家(第 100 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15 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35 家入围;当招标控制价≥1 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 100 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20 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30 家入围。”修改为:“(1)采用A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 亿元, 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50 家入围;当0.3亿元≤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150家(第150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5家入围;当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150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家入围。”
2、根据闽建建(2018)37号文,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3.1.8条款号)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其他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3.1.8条款号)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施工员:3(其中:土建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 人”修改为“施工员:3(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 人”,“质量员:1 人”修改为“市政工程质量员:1 人”,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一)问题: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2、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投标时需提供。
(二)问题: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34.2条款”其他第13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与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第4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提问:社保缴费证明始点前后矛盾,请招标人明确。
答:社保缴费证明统一以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第4条的要求为准,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为准。
(三)问题: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的序号与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15.1.1的序号不一致,序号是否需修改一致?
答:已修改,请重新下载。
(四)问题:关于安全员: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5项3.1.8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员3人;”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34.2条款危大工程注:①安全员3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书扫描件及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资料详下述第13条款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是否总共要求安全员6人?
答:本项目共要求安全员 3 人,具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水投 (略)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 (略)
2024 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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