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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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澄清

1.项目名称: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 (略) 工程

2.标段名称: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 (略) 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7中编列内容“金额:结算审定价的 3%”修改为:“金额: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中“(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审定价的3%”修改为:“(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将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上传,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pdf版为准。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安徽省石台县蓬莱 (略)

地址: (略) 石台县仁里镇杜村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家昕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 (略)

地址: (略) (略) 108号新华书店4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浩

电话:*

1.项目名称: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 (略) 工程

2.标段名称: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 (略) 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7中编列内容“金额:结算审定价的 3%”修改为:“金额: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中“(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审定价的3%”修改为:“(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将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上传,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pdf版为准。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安徽省石台县蓬莱 (略)

地址: (略) 石台县仁里镇杜村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家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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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 (略)

地址: (略) (略) 108号新华书店4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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