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井口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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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井口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井口装备采购项目”做如下变更,请知悉:
原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形式:电汇。
开户名:山东瀚广 (略)
账号:*
开户行:青岛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人民币:*.00)
投标保证金打款时,应备注目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保证金,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六、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金谷能源(内蒙古)南矿二期副井井口装备采购项目(一个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1 | 箕斗(具有KA或MA) | 8m3底卸式箕斗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有效载重*kg,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4根,绳罐道间距2040mm×101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2 | 卸载曲轨 | 配套8m3底卸式箕斗 | 台 | 1 | |||
3 | 平衡锤 |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2196(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2根,绳罐道间距204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4 | 计量斗 | 8m3底卸式箕斗用,称重装置称重规格:50吨,配套液压站( (略) ) | 台 | 1 | |||
5 | 罐道拉紧装置 | LGS-20型液压张紧装置,最大拉紧力200kN,罐道绳直径Φ40mm,每套含固定装置3件,液压拉紧装置1件。另带固定装置1件用于窜绳 | 套 | 6 | |||
6 | 罐笼(具有KA或MA) | 多绳双层罐笼,底板尺寸:4000mm×1450mm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载重量*kg,罐笼内中盘、下盘铺设762mm轨距,30kg/m的钢轨,设护轨和阻车器,中盘可拆卸式,罐顶下部设防止淋水安全棚。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4根,罐道间距2800mm×153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7 | 平衡锤 | 平衡锤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1740(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2根,罐道间距150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8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9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10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11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12 | 安全门 | 旋转链式液压自动安全门 安全门关闭后高度:≥1.5m,安全距离(安全门门架底部与抬起的摇台摇臂之间的间隙):≤100mm,安全门下部边缘距轨面的高度不大于250mm | 台 | 15 | |||
13 | 阻车器 | 单式阻车器(ZDY-7)轨距:762mm,操纵方式:液动。 | 台 | 15 | |||
14 | 双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7 | |||
15 | 单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1 | |||
16 | 推车机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6 | |||
17 | 推车机(带拉车功能)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 小写:大写: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货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变更为:
3.4.1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形式:电汇。
开户名:山东瀚广 (略)
账号:*
开户行:青岛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一:*万元(人民币:*.00)
标段二:*万元(人民币:*.00)
标段三:*万元(人民币:*.00)
投标保证金打款时,应备注目投标保证金及参与标段(如全部标段参与单位,请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保证金,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六、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金谷能源(内蒙古)南矿二期副井井口装备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分别投标报价)
标段一设备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
一 | 1 | 箕斗(具有KA或MA) | 8m3底卸式箕斗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有效载重*kg,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4根,绳罐道间距2040mm×101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2 | 卸载曲轨 | 配套8m3底卸式箕斗 | 台 | 1 | ||||||
3 | 平衡锤 |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2196(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2根,绳罐道间距204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4 | 计量斗 | 8m3底卸式箕斗用,称重装置称重规格:50吨,配套液压站( (略) ) | 台 | 1 | ||||||
5 | 罐道拉紧装置 | LGS-20型液压张紧装置,最大拉紧力200kN,罐道绳直径Φ40mm,每套含固定装置3件,液压拉紧装置1件。另带固定装置1件用于窜绳 | 套 | 6 | ||||||
一 | 6 | 罐笼(具有KA或MA) | 多绳双层罐笼,底板尺寸:4000mm×1450mm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载重量*kg,罐笼内中盘、下盘铺设762mm轨距,30kg/m的钢轨,设护轨和阻车器,中盘可拆卸式,罐顶下部设防止淋水安全棚。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4根,罐道间距2800mm×153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7 | 平衡锤 | 平衡锤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1740(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2根,罐道间距150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 | 小写:大写: 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货到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标段二设备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
二 | 1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2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3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4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 | 小写:大写: 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货到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标段三设备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
三 | 1 | 安全门 | 旋转链式液压自动安全门 安全门关闭后高度:≥1.5m,安全距离(安全门门架底部与抬起的摇台摇臂之间的间隙):≤100mm,安全门下部边缘距轨面的高度不大于250mm | 台 | 15 | |||||
2 | 阻车器 | 单式阻车器(ZDY-7)轨距:762mm,操纵方式:液动。 | 台 | 15 | ||||||
3 | 双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7 | ||||||
4 | 单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1 | ||||||
5 | 推车机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6 | ||||||
6 | 推车机(带拉车功能)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 | 小写:大写: 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货到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步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集采中心
2024年8月1日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井口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井口装备采购项目”做如下变更,请知悉:
原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形式:电汇。
开户名:山东瀚广 (略)
账号:*
开户行:青岛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人民币:*.00)
投标保证金打款时,应备注目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保证金,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六、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金谷能源(内蒙古)南矿二期副井井口装备采购项目(一个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1 | 箕斗(具有KA或MA) | 8m3底卸式箕斗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有效载重*kg,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4根,绳罐道间距2040mm×101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2 | 卸载曲轨 | 配套8m3底卸式箕斗 | 台 | 1 | |||
3 | 平衡锤 |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2196(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2根,绳罐道间距204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4 | 计量斗 | 8m3底卸式箕斗用,称重装置称重规格:50吨,配套液压站( (略) ) | 台 | 1 | |||
5 | 罐道拉紧装置 | LGS-20型液压张紧装置,最大拉紧力200kN,罐道绳直径Φ40mm,每套含固定装置3件,液压拉紧装置1件。另带固定装置1件用于窜绳 | 套 | 6 | |||
6 | 罐笼(具有KA或MA) | 多绳双层罐笼,底板尺寸:4000mm×1450mm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载重量*kg,罐笼内中盘、下盘铺设762mm轨距,30kg/m的钢轨,设护轨和阻车器,中盘可拆卸式,罐顶下部设防止淋水安全棚。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4根,罐道间距2800mm×153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7 | 平衡锤 | 平衡锤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1740(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2根,罐道间距150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8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9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10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11 | 过卷缓冲(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12 | 安全门 | 旋转链式液压自动安全门 安全门关闭后高度:≥1.5m,安全距离(安全门门架底部与抬起的摇台摇臂之间的间隙):≤100mm,安全门下部边缘距轨面的高度不大于250mm | 台 | 15 | |||
13 | 阻车器 | 单式阻车器(ZDY-7)轨距:762mm,操纵方式:液动。 | 台 | 15 | |||
14 | 双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7 | |||
15 | 单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1 | |||
16 | 推车机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6 | |||
17 | 推车机(带拉车功能)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 小写:大写: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货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变更为:
3.4.1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形式:电汇。
开户名:山东瀚广 (略)
账号:*
开户行:青岛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一:*万元(人民币:*.00)
标段二:*万元(人民币:*.00)
标段三:*万元(人民币:*.00)
投标保证金打款时,应备注目投标保证金及参与标段(如全部标段参与单位,请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保证金,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六、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金谷能源(内蒙古)南矿二期副井井口装备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分别投标报价)
标段一设备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
一 | 1 | 箕斗(具有KA或MA) | 8m3底卸式箕斗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有效载重*kg,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4根,绳罐道间距2040mm×101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2 | 卸载曲轨 | 配套8m3底卸式箕斗 | 台 | 1 | ||||||
3 | 平衡锤 |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2196(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700,4套,间距:30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5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32-1770,尾绳型号:34×7+FC-Φ46-1570,罐道:二层Z型密封钢丝绳,直径:Φ40mm,数量2根,绳罐道间距204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4 | 计量斗 | 8m3底卸式箕斗用,称重装置称重规格:50吨,配套液压站( (略) ) | 台 | 1 | ||||||
5 | 罐道拉紧装置 | LGS-20型液压张紧装置,最大拉紧力200kN,罐道绳直径Φ40mm,每套含固定装置3件,液压拉紧装置1件。另带固定装置1件用于窜绳 | 套 | 6 | ||||||
一 | 6 | 罐笼(具有KA或MA) | 多绳双层罐笼,底板尺寸:4000mm×1450mm 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载重量*kg,罐笼内中盘、下盘铺设762mm轨距,30kg/m的钢轨,设护轨和阻车器,中盘可拆卸式,罐顶下部设防止淋水安全棚。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4根,罐道间距2800mm×153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7 | 平衡锤 | 平衡锤自重*kg(包括悬挂装置),最大外形尺寸:1740(长)×500(宽),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KA):XSZ(YXZ)1350,4套,间距:250mm;圆尾绳悬挂装置(KA):WY-110,2套,间距:500mm。首绳型号:6V×34+Fc-Φ28-1770,尾绳型号:34×7+Fc-Φ40-1570,罐道:方钢罐道200mm×200mm,数量2根,罐道间距1500mm,详细尺寸见断面图 | 台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 | 小写:大写: 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货到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标段二设备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
二 | 1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2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共4柱(4条钢带),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3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J-168/12/504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168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04KN | 套 | 1 | ||||||
4 | 过卷缓冲 (具有KA或MA) | 钢带式HGF-240/12/540D 单根钢带最大制动力240KN,最大提升速度12 m/s,最大终端载荷540KN | 套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 | 小写:大写: 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货到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标段三设备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承兑单价(元) | 含税承兑金额(元) | 预估重量(kg) | ||
三 | 1 | 安全门 | 旋转链式液压自动安全门 安全门关闭后高度:≥1.5m,安全距离(安全门门架底部与抬起的摇台摇臂之间的间隙):≤100mm,安全门下部边缘距轨面的高度不大于250mm | 台 | 15 | |||||
2 | 阻车器 | 单式阻车器(ZDY-7)轨距:762mm,操纵方式:液动。 | 台 | 15 | ||||||
3 | 双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7 | ||||||
4 | 单面摇台 | 摇台型号:CY-7/3 摇臂长度:1500mm,轨距:762mm,轨型:30kg/m。 | 套 | 1 | ||||||
5 | 推车机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6 | ||||||
6 | 推车机(带拉车功能) | 液压销齿式 推车行程:7m到10m,适用轨距:762mm。 | 台 | 1 | ||||||
金额合计(元) 含全额13%专票、含运费、卸车费(含吊车费用)、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 (中标方现场测绘后设计、加工制作,完全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和工况条件及技术文件) | 小写:大写: 预估重量合计: kg(卖方预估重量、买方过磅复核。磅差不超-3%,超出部分按5000元/100kg扣罚。 | |||||||||
付款方式 | *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方式付款。(如出现特殊情况,买方同意以现汇方式付款的,卖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3.0%承担相应的银行费用,上述费用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以*方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交货期,*方应于40日内交货到买方现场; 1、合同签订生效,*方支付*方总金额的20%为预付款; 2、货到指导安装、调试完毕运行7天验收合格,*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按开支计划付总金额的40%; 3、设备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30%; 4、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款。 5、送货到货时务必有随货同行单。 是否响应: | |||||||||
如不响应,另行提出的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交货期 |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货到买方现场; | |||||||||
是否同意签订配件代存代销协议 | 是( ) 否( ) | |||||||||
配件供货方式 | 卖方承诺所有配件合计金额,按设备金额的120%价格进行供货,中标单位将每台设备的所有配件分别列明并报价,合计总金额不超120%(如单台设备金额*元,分解后的所有配件单价按120%计算,合计总额为*元。未列明的按免费提供,在使用周期内可另行签订协议供货) 易损件、 (略) 场通用性,无排他性 是否同意配件供货方式:是( ) 否( ) | |||||||||
易损件质保期 | 是否有易损件,是( ) 否( ) | |||||||||
若有请详细列明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人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步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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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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