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经开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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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经开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铜陵经开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4SF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经开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原文

修改为

评审项目

评分因素

评审项目

评分因素

3

项目组成员配备(6分)

1.项目组采样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3分。

2.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3分。

本项最高6分。

注: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配备不得重复。

项目组成员配备(8分)

1.项目组采样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4分。

2.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4分。

本项最高8分。

注: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配备不得重复。

4

专业设备

(12分)

1.投标供应商具备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臭味气体检测仪器,每提供一台得1.5分,满分10.5分;

2.项目组采样车不少于1辆,在1辆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辆加1.5分,满分1.5分。

本项最高12分。

专业设备

(15分)

1.投标供应商具备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臭味气体检测仪器,每提供一台得2分,满分12分;

2.项目组采样车不少于1辆,在1辆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辆加3分,满分3分。

本项最高15分。

9

服务响应

(5分)

依据投标供应商项目服务响应承诺函,鉴于环境管理的要求,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检测响应方案,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出具检测报告(不含BOD5和土壤检测)。

(1)承诺西部园区20分钟内、东部园区60分钟内响应到达指定位置取样,24小时内出具报告的,得5分;

(2)承诺西部园区30分钟内、东部园区70分钟内响应到达指定位置取样,36小时内出具报告的,得3分;

(3)承诺西部园区40分钟内、东部园区80分钟内响应到达指定位置取样,48小时内出具报告的,得1分。

(4)其它或未提供不得分。

删除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铜官 (略) 1258号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 (略)

地址: (略) 天山 (略) 场二期20号楼

联系方式: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2-*

【更正公告】铜陵经开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4SF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经开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原文

修改为

评审项目

评分因素

评审项目

评分因素

3

项目组成员配备(6分)

1.项目组采样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3分。

2.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3分。

本项最高6分。

注: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配备不得重复。

项目组成员配备(8分)

1.项目组采样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4分。

2.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人加1分,满分4分。

本项最高8分。

注: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配备不得重复。

4

专业设备

(12分)

1.投标供应商具备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臭味气体检测仪器,每提供一台得1.5分,满分10.5分;

2.项目组采样车不少于1辆,在1辆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辆加1.5分,满分1.5分。

本项最高12分。

专业设备

(15分)

1.投标供应商具备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臭味气体检测仪器,每提供一台得2分,满分12分;

2.项目组采样车不少于1辆,在1辆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辆加3分,满分3分。

本项最高15分。

9

服务响应

(5分)

依据投标供应商项目服务响应承诺函,鉴于环境管理的要求,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检测响应方案,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出具检测报告(不含BOD5和土壤检测)。

(1)承诺西部园区20分钟内、东部园区60分钟内响应到达指定位置取样,24小时内出具报告的,得5分;

(2)承诺西部园区30分钟内、东部园区70分钟内响应到达指定位置取样,36小时内出具报告的,得3分;

(3)承诺西部园区40分钟内、东部园区80分钟内响应到达指定位置取样,48小时内出具报告的,得1分。

(4)其它或未提供不得分。

删除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铜官 (略) 1258号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 (略)

地址: (略) 天山 (略) 场二期20号楼

联系方式: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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