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遂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隧定期检查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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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遂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隧定期检查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普通国 (略) 桥隧定期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服务要求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6 14:30:00,更正为:2024-08-08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06 14:30:00,更正为:2024-08-08 14:30:00。

1.将原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表格中“

(二)工作内容

1.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定期检查要求对桥隧(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1核查桥隧管理资料,并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略) 基础数据库数据进行核对;

1.2对全桥的外观检查及结构尺寸测绘,全桥结构(含墩体、护体等)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保护层、钢筋等,每座桥梁须绘制裂缝分布图,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纪录表”,判断缺损原因,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建议;

1.3跨河桥均须进行基础冲刷检查和河床下切变化情况调查;

1.4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的要求;

1.5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病桥,提出限载或改建的建议;

1.6按交通部《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的技术状况确定下次定期检查时间;

1.7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对检测的桥梁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1.8对受检桥梁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1.9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

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特殊检查要求对10座桥梁(详见附件清单)及检查过程中需开展特殊检查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1针对桥梁上次检测报告存在主要病害,制定特殊检查方案,并报咨询单位审查;

2.2桥梁结构材料缺损状况检查;

2.3桥梁材质状况检测;

2.4桥梁参数状况检测及基础与地基检测等;

2.5桥梁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分析;

2.6水中墩台身、基础缺损情况的检测评定;

2.7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

3.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定期检查要求对12座隧道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3.1对隧道洞口区域进行调查;洞门、衬砌、路面缺陷(空洞及不密实情况、厚度、裂缝及渗漏水)进行检测;检修道、排水系统、吊顶、内装等进行检查;

3.2隧道结构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钢筋等;

3.3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

3.4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

3.5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发现有严重缺损和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和程度的病害,应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3.6对受检隧道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3.7按照相关规范,对隧道交安设施完善性进行检查;

3.8 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及建设档案对隧道断面尺寸进行检测校对。

4.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桥梁主要部件评定为三类及以上、全桥评定为三类及以上、或其他严重影响运行安全的病害,即时向业主报告,根据情况需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隧道机电检测内容

隧道机电设施技术状况评定检查主要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和《 (略) 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等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本次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测主要包括车辆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环境检测设备、报警与诱导设施、可变标志、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本地控制器、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控制系统、隧道监控中 (略) 络、低压供配电等设施技术状况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并应在检查评定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给出具体建议措施。

6.隧道其他工程设施检查内容

隧道其他工程设施技术状况评定主要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和《 (略) 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等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电缆沟、设备洞室、限高门架、洞口绿化、房屋设施等,根据各分项设施的完好程度、损坏发展趋势、设施使用正常成都等检查结果,确定各分项设施状况值,并根据权重确定其他工程设施技术状况。”

更正为

(二)工作内容

1.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定期检查要求对桥隧(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1核查桥隧管理资料,并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略) 基础数据库数据进行核对;

1.2对全桥的外观检查及结构尺寸测绘,全桥结构(含墩体、护体等)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保护层、钢筋等,每座桥梁须绘制裂缝分布图,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纪录表”,判断缺损原因,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建议;

1.3跨河桥均须进行基础冲刷检查和河床下切变化情况调查;

1.4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的要求;

1.5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病桥,提出限载或改建的建议;

1.6按交通部《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的技术状况确定下次定期检查时间;

1.7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对检测的桥梁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1.8对受检桥梁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1.9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

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定期检查要求对隧道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1对隧道洞口区域进行调查;洞门、衬砌、路面缺陷(空洞及不密实情况、厚度、裂缝及渗漏水)进行检测;检修道、排水系统、吊顶、内装等进行检查;

2.2隧道结构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钢筋等;

2.3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

2.4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

2.5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发现有严重缺损和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和程度的病害,应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2.6对受检隧道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2.7按照相关规范,对隧道交安设施完善性进行检查;

2.8 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及建设档案对隧道断面尺寸进行检测校对。

3.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桥梁主要部件评定为三类及以上、全桥评定为三类及以上、或其他严重影响运行安全的病害,即时向业主报告,根据情况需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二、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铧夏 (略)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铧夏 (略) 负责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5-*

地址: (略) 经开区蓝光·香江国际9栋4层4号

邮编:*

答复主体:采购单位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船山 (略) 291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

联系地址: (略) 船山区燕山街86号

邮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船山 (略) 2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铧夏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蓝光·香江国际9栋4层4号

联系方式: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MACQKYJC3T

电话:0825-*

四川铧夏 (略)

2024年08月0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普通国 (略) 桥隧定期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服务要求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6 14:30:00,更正为:2024-08-08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06 14:30:00,更正为:2024-08-08 14:30:00。

1.将原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表格中“

(二)工作内容

1.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定期检查要求对桥隧(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1核查桥隧管理资料,并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略) 基础数据库数据进行核对;

1.2对全桥的外观检查及结构尺寸测绘,全桥结构(含墩体、护体等)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保护层、钢筋等,每座桥梁须绘制裂缝分布图,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纪录表”,判断缺损原因,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建议;

1.3跨河桥均须进行基础冲刷检查和河床下切变化情况调查;

1.4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的要求;

1.5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病桥,提出限载或改建的建议;

1.6按交通部《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的技术状况确定下次定期检查时间;

1.7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对检测的桥梁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1.8对受检桥梁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1.9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

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特殊检查要求对10座桥梁(详见附件清单)及检查过程中需开展特殊检查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1针对桥梁上次检测报告存在主要病害,制定特殊检查方案,并报咨询单位审查;

2.2桥梁结构材料缺损状况检查;

2.3桥梁材质状况检测;

2.4桥梁参数状况检测及基础与地基检测等;

2.5桥梁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分析;

2.6水中墩台身、基础缺损情况的检测评定;

2.7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

3.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定期检查要求对12座隧道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3.1对隧道洞口区域进行调查;洞门、衬砌、路面缺陷(空洞及不密实情况、厚度、裂缝及渗漏水)进行检测;检修道、排水系统、吊顶、内装等进行检查;

3.2隧道结构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钢筋等;

3.3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

3.4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

3.5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发现有严重缺损和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和程度的病害,应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3.6对受检隧道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3.7按照相关规范,对隧道交安设施完善性进行检查;

3.8 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及建设档案对隧道断面尺寸进行检测校对。

4.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桥梁主要部件评定为三类及以上、全桥评定为三类及以上、或其他严重影响运行安全的病害,即时向业主报告,根据情况需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隧道机电检测内容

隧道机电设施技术状况评定检查主要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和《 (略) 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等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本次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测主要包括车辆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环境检测设备、报警与诱导设施、可变标志、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本地控制器、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控制系统、隧道监控中 (略) 络、低压供配电等设施技术状况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并应在检查评定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给出具体建议措施。

6.隧道其他工程设施检查内容

隧道其他工程设施技术状况评定主要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和《 (略) 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等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电缆沟、设备洞室、限高门架、洞口绿化、房屋设施等,根据各分项设施的完好程度、损坏发展趋势、设施使用正常成都等检查结果,确定各分项设施状况值,并根据权重确定其他工程设施技术状况。”

更正为

(二)工作内容

1.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定期检查要求对桥隧(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1核查桥隧管理资料,并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略) 基础数据库数据进行核对;

1.2对全桥的外观检查及结构尺寸测绘,全桥结构(含墩体、护体等)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保护层、钢筋等,每座桥梁须绘制裂缝分布图,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纪录表”,判断缺损原因,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建议;

1.3跨河桥均须进行基础冲刷检查和河床下切变化情况调查;

1.4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的要求;

1.5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病桥,提出限载或改建的建议;

1.6按交通部《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的技术状况确定下次定期检查时间;

1.7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对检测的桥梁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1.8对受检桥梁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1.9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

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定期检查要求对隧道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1对隧道洞口区域进行调查;洞门、衬砌、路面缺陷(空洞及不密实情况、厚度、裂缝及渗漏水)进行检测;检修道、排水系统、吊顶、内装等进行检查;

2.2隧道结构无损伤检测,包括变形、裂缝、强度、钢筋等;

2.3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

2.4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提出养护维修或加固方案;

2.5检测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均应在现场用油漆等将其范围及日期标记清楚。发现有严重缺损和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和程度的病害,应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2.6对受检隧道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对比分析病害动态变化情况及产生原因;

2.7按照相关规范,对隧道交安设施完善性进行检查;

2.8 结合以往检查报告及建设档案对隧道断面尺寸进行检测校对。

3.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桥梁主要部件评定为三类及以上、全桥评定为三类及以上、或其他严重影响运行安全的病害,即时向业主报告,根据情况需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二、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铧夏 (略)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铧夏 (略) 负责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5-*

地址: (略) 经开区蓝光·香江国际9栋4层4号

邮编:*

答复主体:采购单位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船山 (略) 291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

联系地址: (略) 船山区燕山街86号

邮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船山 (略) 2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铧夏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蓝光·香江国际9栋4层4号

联系方式: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MACQKYJC3T

电话:0825-*

四川铧夏 (略)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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