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检验服务项目项目0724-2431SZ852869更正公告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项目0724-2431SZ852869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0724-2431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二)比较与评价 2、商务评价
“
4 | 技术服务 实力 | 12 | 专家评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流信息化系统获得国家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备案的,得40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推广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牵头建设单位,得30分。 3、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方向与感染性疾病相关),得30分。 以上1-3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均不得分。 2.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修改为:“
4 | 技术服务 实力 | 12 | 专家评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流信息化系统获得国家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备案的,得60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得40分;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合作建设单位,得10分;若投标人此项提供名称不同的资质,并承诺具备与牵头建设单位或合作建设单位相应服务实力的,可得对应分数,但最终是否满足此项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本小项最高得40分。 以上1-2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均不得分。 2、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福 (略) 2004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福 (略) 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勇、雷嘉婷、方煜仪
电话:0755-*
邮编:*
邮箱:*@*bidding.com
(略)
2024年8月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0724-2431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二)比较与评价 2、商务评价
“
4 | 技术服务 实力 | 12 | 专家评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流信息化系统获得国家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备案的,得40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推广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牵头建设单位,得30分。 3、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方向与感染性疾病相关),得30分。 以上1-3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均不得分。 2.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修改为:“
4 | 技术服务 实力 | 12 | 专家评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流信息化系统获得国家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备案的,得60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得40分;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合作建设单位,得10分;若投标人此项提供名称不同的资质,并承诺具备与牵头建设单位或合作建设单位相应服务实力的,可得对应分数,但最终是否满足此项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本小项最高得40分。 以上1-2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均不得分。 2、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福 (略) 2004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福 (略) 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勇、雷嘉婷、方煜仪
电话:0755-*
邮编:*
邮箱:*@*bidding.com
(略)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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