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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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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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
鄂托 (略) 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巨立 (略)
招标项目名称
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7002
标段(包)名称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标段(包)编号
E**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2024年8月1日14时30分00秒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 (略) 》、《中国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 (略)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 (略) 》、《 (略) 网》、《 (略) (略) 鄂托克 (略) 》发布。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变更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于2024年07月3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因需变更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现重新上传新的答疑澄清文件。
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中”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扫描件)。“变更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
(二)调整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略) (略) 》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本澄清变更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招标人:鄂托 (略) 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巨立 (略)
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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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
鄂托 (略) 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巨立 (略)
招标项目名称
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7002
标段(包)名称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标段(包)编号
E**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2024年8月1日14时30分00秒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 (略) 》、《中国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 (略)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 (略) 》、《 (略) 网》、《 (略) (略) 鄂托克 (略) 》发布。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变更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于2024年07月3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因需变更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现重新上传新的答疑澄清文件。
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中”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扫描件)。“变更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
(二)调整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略) (略) 》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本澄清变更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招标人:鄂托 (略) 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巨立 (略)
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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