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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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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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30 至 2024-08-12
撰写单位: 辽宁聚信 (略) 撰写人: 陈一鸣
(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表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不适用”变更为“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附件3评审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2、演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评审细则“技术部分-产品功能演示”要求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二、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1-37中“急救医生背囊”变更为“急救背囊”,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三、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1-40中1、冲锋通勤背包新增“▲1.5需提供由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项目需包括震荡冲击性能、摩擦色牢度、拉链耐用度、背带耐折性能)。”,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附件3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功能演示中“演示要求:投标人应在评标前准备好关于“ (略) ”和“ (略) ”的演示视频,并在评标现场进行演示。”变更为:“演示要求:投标人应在评标前准备好关于“ (略) ”和“病原微生物检测帐篷”的演示视频,并在评标现场进行演示。”,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五、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现场陈述中第4点变更为“未进行现场陈述的得0分。”,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2日 10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信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 024-*-8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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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30 至 2024-08-12
撰写单位: 辽宁聚信 (略) 撰写人: 陈一鸣
(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应急能力提升箱组化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表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不适用”变更为“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附件3评审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2、演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评审细则“技术部分-产品功能演示”要求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二、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1-37中“急救医生背囊”变更为“急救背囊”,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三、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1-40中1、冲锋通勤背包新增“▲1.5需提供由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项目需包括震荡冲击性能、摩擦色牢度、拉链耐用度、背带耐折性能)。”,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附件3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功能演示中“演示要求:投标人应在评标前准备好关于“ (略) ”和“ (略) ”的演示视频,并在评标现场进行演示。”变更为:“演示要求:投标人应在评标前准备好关于“ (略) ”和“病原微生物检测帐篷”的演示视频,并在评标现场进行演示。”,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五、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现场陈述中第4点变更为“未进行现场陈述的得0分。”,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2日 10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信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 024-*-8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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