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JSGCGK-2024-026

中晟标

招 标 人:尉 (略)

代理机构:中晟昊泽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晟昊泽 (略) 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编号: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JSGCGK-2024-026)

2.项目投资金额:约*万元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钢结构高标准厂房(单层)*平方米,多层标准化厂房(4层)*平方米,综合楼9600平方米,附属用房3450平方米,地上机动车停车场48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40个等。

5.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6.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7.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需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投 (略) (略) 网站http://**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 (略) 三楼(尉 (略) (略) 交叉口向西 (略) 北宏泰大厦三楼);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4.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略) 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 (略)

地 址:尉氏 (略) 街东段8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 (略)

地 址: (略) 金 (略) (略) 21号楼

联 系 人:莫小飞、刘新静

联系电话:0371-*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尉 (略)

地 址:尉氏 (略) 街东段8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 (略)

地 址: (略) 金 (略) (略) 21号楼

联 系 人:莫小飞、刘新静

联系电话:0371-*

1.1.4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0371-*

1.1.5

项目名称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1.1.6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1.7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钢结构高标准厂房(单层)*平方米,多层标准化厂房(4层)*平方米,综合楼9600平方米,附属用房3450平方米,地上机动车停车场48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40个等

1.1.8

投资估算

约*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1.3.2

工期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2.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2.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4

分包

不允许

2.5

偏离

不允许

2.7.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7.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7.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4小时内

2.8.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4小时内

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元(大写:*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① 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 ;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 以保函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略) (略) 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 (略) 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3.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3.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3.5.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3.7.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 (略) (略) 招投标系统维护联系,联系电话:0371-*。如不能按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3.7.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3.9.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尉 (略) (略) 交叉口向西 (略) 北宏泰大厦三楼)

4.1.1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4.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组建的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

口是

√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

4.7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提交时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保函形式参照:http://** 咨询电话: 0371-*

履约担保退还:履约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5.1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5.2

招标控制价: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1%

注: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废标。

5.3

其他补充内容: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严禁串标、围标行为,在评审中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时刻关注招 (略) 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4.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代理服务费:以监理费估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投标协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6.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

7.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投标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9.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总投资约 *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元)。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项目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监理目标

1.3.1 本工程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承包方式实行固定价格合同,中标人应尽快组织人员进驻现场,公正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帮助建设单位实现预定目标。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服务质量

1.5.1 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1.5.2 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1.5.3 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5.4 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1.5.5 中标人的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1.6 服务要求

1.6.1 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的,建设方将中止与监理方的合同;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踏勘现场

2.2.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2.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2.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3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4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5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6 招标文件

2.6.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定标方案;

(5) 合同条款;

(6) 技术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7 款和第 2.8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招标文件的澄清

2.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8 招标文件的修改

2.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8.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9 投标文件

2.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9.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监理大纲;

(6) 资格审查资料;

(7) 项目管理机构;

(8) 其他材料。

3.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 (略) 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3个月以内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

3.1 投标有效期

3.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1.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2 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2.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3.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资格审查资料

3.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行贿证明、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3.3.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3.7 投标文件的递交

3.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7.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7.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7.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9 开标

3.9.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4.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 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4.1 评标委员会

4.1.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4 合同授予

4.5 定标方式

详见“第四章定标方案”。

4.6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4.7 履约担保(如有)

4.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4.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4.7.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8 签订合同

4.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4.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9.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5.纪律和监督

5.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5.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5.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部分)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行贿查询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信用查询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投标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投标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

注:①第一部分内容: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及其他与初审有关的要求。

②资格评审标准中相应材料和证件不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以上各项如有一项不合格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第二部分)技术标评审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

项目管理机构

有现场管理机构配置体系且配备完整合理,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有类似工程专业,且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方案与措施

有符合项目要求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包括各关键部位)、旁站方案及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方案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案),否则不合格。

工期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案;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案、措施及合理化建议;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案及流程;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和安全管理的方案和措施

有文明和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方案和措施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案;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方案和措施

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具体列明投入满足项目需求的检测设备、仪器及检测方案,配备相关人员;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有符合项目要求的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针对性应对措施;否则不合格。


(第三部分)合理低价评审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

计算评标基准价(C)

评标基准价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评标准备

1.1确定评标委员会

1.1.1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1.2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

2.2.1 监理大纲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合理低价评审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7)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技术标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监理大纲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3 合理低价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低价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书面决议

3.5.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②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举手表决,同时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3.5.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②集体讨论;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④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6 评标结果

3.6.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3.6.2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3.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第四章 定标方案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方案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尉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定标因素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1)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2)受贿行贿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无受贿、行贿犯罪记录( (略) 站:中国 (略) http://**)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 (略) 站: (略) (略) http://**),存在受贿、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履约能力:

①企业规模、资质等级、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财务状况。

②企业信用评分、是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4)拟派团队资信实力:项目总监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证书。

注:以上核查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5)本项目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要求定标候选人项目总监按时到场参与。招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定标候选人(从以下方面进行):企业规模、财务状况、项目总监对监理大纲的熟悉程度(项目管理机构、质量控制的方案和措施、工期控制的方案和措施、文明和安全管理的方案和措施、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根据以上因素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若以上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则考察、质询不通过。项目总监因故不能按时到场参与考察、质询的,视为自动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本项目定标地点 (略) ,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定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向定标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可以向邮箱(*@*63.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 1 个代码球,随机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信息等内容。

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信息、核查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随机选取的中标人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后即确定为中标人,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尉氏县XXXX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略) 举办的“X目(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略,具体相关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约定。


第六章 技术要求

1.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2.招标文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注: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投标报价(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小写: %,(大写: ),工期 ,质量要求达到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按施工具体情况分布监理人员,并承诺在施工期间均有监理人员到场监理。

(5)我方承诺在我方中标后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 %)

小写: %

大写:

投标质量

工期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总监理工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公司邮箱

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投标保函证明材料。
五、监理大纲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行贿证明、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近年财务状况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等扫描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备注


八、其他材料

(一)“硬件特征码一致”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河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四)履职尽责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各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五)其他实质性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有为监理过程中及保修期内的服务承诺;其他实质性承诺。

(六)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JSGCGK-2024-026

中晟标

招 标 人:尉 (略)

代理机构:中晟昊泽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晟昊泽 (略) 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编号: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JSGCGK-2024-026)

2.项目投资金额:约*万元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钢结构高标准厂房(单层)*平方米,多层标准化厂房(4层)*平方米,综合楼9600平方米,附属用房3450平方米,地上机动车停车场48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40个等。

5.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6.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7.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需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投 (略) (略) 网站http://**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 (略) 三楼(尉 (略) (略) 交叉口向西 (略) 北宏泰大厦三楼);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4.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略) 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 (略)

地 址:尉氏 (略) 街东段8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 (略)

地 址: (略) 金 (略) (略) 21号楼

联 系 人:莫小飞、刘新静

联系电话:0371-*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尉 (略)

地 址:尉氏 (略) 街东段8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 (略)

地 址: (略) 金 (略) (略) 21号楼

联 系 人:莫小飞、刘新静

联系电话:0371-*

1.1.4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0371-*

1.1.5

项目名称

尉氏县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1.1.6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1.7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钢结构高标准厂房(单层)*平方米,多层标准化厂房(4层)*平方米,综合楼9600平方米,附属用房3450平方米,地上机动车停车场48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40个等

1.1.8

投资估算

约*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1.3.2

工期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2.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2.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4

分包

不允许

2.5

偏离

不允许

2.7.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7.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7.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4小时内

2.8.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4小时内

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元(大写:*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① 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 ;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 以保函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略) (略) 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 (略) 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3.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3.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3.5.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3.7.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 (略) (略) 招投标系统维护联系,联系电话:0371-*。如不能按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3.7.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3.9.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尉 (略) (略) 交叉口向西 (略) 北宏泰大厦三楼)

4.1.1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4.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组建的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

口是

√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

4.7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提交时间: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保函形式参照:http://** 咨询电话: 0371-*

履约担保退还:履约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5.1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5.2

招标控制价: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1%

注: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废标。

5.3

其他补充内容: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严禁串标、围标行为,在评审中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时刻关注招 (略) 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4.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代理服务费:以监理费估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投标协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6.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

7.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投标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9.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总投资约 *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元)。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项目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监理目标

1.3.1 本工程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承包方式实行固定价格合同,中标人应尽快组织人员进驻现场,公正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帮助建设单位实现预定目标。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服务质量

1.5.1 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1.5.2 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1.5.3 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5.4 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1.5.5 中标人的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1.6 服务要求

1.6.1 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的,建设方将中止与监理方的合同;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踏勘现场

2.2.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2.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2.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3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4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5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6 招标文件

2.6.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定标方案;

(5) 合同条款;

(6) 技术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7 款和第 2.8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招标文件的澄清

2.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8 招标文件的修改

2.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8.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9 投标文件

2.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9.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监理大纲;

(6) 资格审查资料;

(7) 项目管理机构;

(8) 其他材料。

3.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 (略) 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3个月以内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

3.1 投标有效期

3.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1.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2 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2.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3.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资格审查资料

3.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行贿证明、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3.3.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3.7 投标文件的递交

3.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7.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7.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7.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9 开标

3.9.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4.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 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4.1 评标委员会

4.1.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4 合同授予

4.5 定标方式

详见“第四章定标方案”。

4.6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4.7 履约担保(如有)

4.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4.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4.7.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8 签订合同

4.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4.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9.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5.纪律和监督

5.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5.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5.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部分)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行贿查询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信用查询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投标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投标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

注:①第一部分内容: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及其他与初审有关的要求。

②资格评审标准中相应材料和证件不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以上各项如有一项不合格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第二部分)技术标评审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

项目管理机构

有现场管理机构配置体系且配备完整合理,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有类似工程专业,且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方案与措施

有符合项目要求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包括各关键部位)、旁站方案及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方案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案),否则不合格。

工期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案;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案、措施及合理化建议;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案及流程;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和安全管理的方案和措施

有文明和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方案和措施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案;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方案和措施

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具体列明投入满足项目需求的检测设备、仪器及检测方案,配备相关人员;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有符合项目要求的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针对性应对措施;否则不合格。


(第三部分)合理低价评审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

计算评标基准价(C)

评标基准价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评标准备

1.1确定评标委员会

1.1.1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1.2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

2.2.1 监理大纲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合理低价评审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7)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技术标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监理大纲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3 合理低价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低价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书面决议

3.5.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②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举手表决,同时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3.5.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②集体讨论;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④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6 评标结果

3.6.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3.6.2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3.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第四章 定标方案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方案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尉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定标因素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1)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2)受贿行贿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无受贿、行贿犯罪记录( (略) 站:中国 (略) http://**)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 (略) 站: (略) (略) http://**),存在受贿、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履约能力:

①企业规模、资质等级、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财务状况。

②企业信用评分、是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4)拟派团队资信实力:项目总监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证书。

注:以上核查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5)本项目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要求定标候选人项目总监按时到场参与。招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定标候选人(从以下方面进行):企业规模、财务状况、项目总监对监理大纲的熟悉程度(项目管理机构、质量控制的方案和措施、工期控制的方案和措施、文明和安全管理的方案和措施、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根据以上因素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若以上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则考察、质询不通过。项目总监因故不能按时到场参与考察、质询的,视为自动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本项目定标地点 (略) ,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定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向定标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可以向邮箱(*@*63.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 1 个代码球,随机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信息等内容。

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信息、核查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随机选取的中标人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后即确定为中标人,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尉氏县XXXX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略) 举办的“X目(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略,具体相关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约定。


第六章 技术要求

1.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2.招标文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注: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投标报价(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小写: %,(大写: ),工期 ,质量要求达到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按施工具体情况分布监理人员,并承诺在施工期间均有监理人员到场监理。

(5)我方承诺在我方中标后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 %)

小写: %

大写:

投标质量

工期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总监理工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公司邮箱

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投标保函证明材料。
五、监理大纲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行贿证明、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近年财务状况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等扫描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备注


八、其他材料

(一)“硬件特征码一致”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河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四)履职尽责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各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五)其他实质性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有为监理过程中及保修期内的服务承诺;其他实质性承诺。

(六)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