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日喀则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22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4-08-02 15:27:21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4-08-02 15:27:2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略) 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8月1日09:30采用智能化招投标方 (略) (略) 重新进行开评标。 西藏自治区住建厅2024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完善智能招投标项目评分细则的通知》,调整优化了部分智能化开标评标规则,相关功能模块将于8月6日起在西藏自 (略) 启用。本项目复评(第一次澄清)时间为7月29日, (略) 发布澄清时的招标文件已经更新了相关内容,8月1日开标时部分投标人虽然上传了之前的投标文件,但未能按照复评(第一次澄清)时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解密不成功;此外, (略) 开标评标功能仍然采用7月16日之前的开标评标方式,故无法从技术上正常有效完成本次开标评标活动。 鉴于以上政策和技术问题,经招标人研定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现决定本项目再次延期开标。第三次开标时间定于2024年 8月 16日09:30分,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 15日 18:30分,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 16日 09:30分。 请各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完善智能招投标项目评分细则的通知》及本次澄清公告相关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澄清公告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西藏同 (略) 2024年8月2日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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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22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4-08-02 15:27:21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4-08-02 15:27:2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略) 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8月1日09:30采用智能化招投标方 (略) (略) 重新进行开评标。 西藏自治区住建厅2024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完善智能招投标项目评分细则的通知》,调整优化了部分智能化开标评标规则,相关功能模块将于8月6日起在西藏自 (略) 启用。本项目复评(第一次澄清)时间为7月29日, (略) 发布澄清时的招标文件已经更新了相关内容,8月1日开标时部分投标人虽然上传了之前的投标文件,但未能按照复评(第一次澄清)时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解密不成功;此外, (略) 开标评标功能仍然采用7月16日之前的开标评标方式,故无法从技术上正常有效完成本次开标评标活动。 鉴于以上政策和技术问题,经招标人研定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现决定本项目再次延期开标。第三次开标时间定于2024年 8月 16日09:30分,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 15日 18:30分,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 16日 09:30分。 请各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完善智能招投标项目评分细则的通知》及本次澄清公告相关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澄清公告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西藏同 (略) 2024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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