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投审【202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容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华容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招标项目):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
2.2建设地点:华容县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
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157.6071公顷,规划拟新增耕地面积127.3728公顷,其中新增水田126.7265公顷,新增旱地0.6463公顷,本次招标金额:2011.*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具体以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①设计部分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②施工部分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工程”的标准。③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其他要求: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国土空间(土地)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资质认证书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注:已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单位,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52号要求执行。
3.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4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6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拟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8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3.9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8月 2 日起至2024年8月 9 (略) (略) (略) (http://**: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 (略) (略) 信息技术科0730-*)。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下同)、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略)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5.3开标地点:招 (略) (略) (略)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容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华容县 (略) 27号
联 系 人:聂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阳楼区恒大御景湾7栋2104室
联 系 人:易恩培、龚珊、黄婷
电 话:0730-*
本招标项目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投审【202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容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华容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招标项目):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
2.2建设地点:华容县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
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157.6071公顷,规划拟新增耕地面积127.3728公顷,其中新增水田126.7265公顷,新增旱地0.6463公顷,本次招标金额:2011.*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湘西州大兴寨委托补充水田项目(梅田湖镇永吉村、西来村)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具体以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①设计部分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②施工部分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工程”的标准。③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其他要求: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国土空间(土地)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资质认证书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注:已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单位,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52号要求执行。
3.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4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6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拟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8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3.9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8月 2 日起至2024年8月 9 (略) (略) (略) (http://**: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 (略) (略) 信息技术科0730-*)。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下同)、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略)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5.3开标地点:招 (略) (略) (略)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容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华容县 (略) 27号
联 系 人: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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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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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易恩培、龚珊、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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