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三湖一山旅游风景道环花亭湖一号美丽公路晋熙至寺前镇段工程一期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与更正二-招标/资审公告
FB三湖一山旅游风景道环花亭湖一号美丽公路晋熙至寺前镇段工程一期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与更正二-招标/资审公告
各投标人:
“FB三湖一山旅游风景道(环花亭湖一 (略) 晋熙至寺前镇段)工程(一期)(项目编号:H5GC24A03G050)”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如下:
一、提问的回复:
问1.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元的三级 (略) 工程施工业绩(需 (略) 面、景观绿化施工内容),业绩的时间认定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请问:3.2投标人业绩要求:(需 (略) 面、景观绿化施工内容):“业绩中 (略) 面、绿化工程数量,绿化明细等内容。如绿化工程数量:蜀侩、紫薇、马尼拉草皮、撒播草籽等”。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中未包含景观施工内容。景观绿化施工内容:要求除绿化外,还必须具有其中之一:亭、廊、架、轩、景观墙、壁画、雕塑、彩绘、公共环境标识、园路、桥体美化等景观施工内容。
问2. FB三湖一山旅游风景道(环花亭湖一 (略) 晋熙至寺前镇段)工程(一期)项目,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元的三级 (略) 工程施工业绩(需 (略) 面、景观绿化施工内容),业绩的时间认定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问:公路工程 (略) 两侧绿化带及苗木、树木(绿化带 油松、紫叶李、高杆石楠树、石楠球)种植等内容,未显示“景观”两个字,包含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满足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中未包含景观施工内容。景观绿化施工内容:要求除绿化外,还必须具有其中之一:亭、廊、架、轩、景观墙、壁画、雕塑、彩绘、公共环境标识、园路、桥体美化等景观施工内容。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报告不能有效反映业绩的技术指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体现业绩技术指标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经建设单位盖章的资料;仅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二、招标文件更正
1、招标文件P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质量要求更正为:“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招标文件P22附录6资料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备注增加两条:“4.以上附录6中人员要求为投标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无须体现。 5.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6 项规定。(本条不采用)”
三、本次回复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回复不一致的以本回复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太 (略)
联系人:查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蜀 (略) 288号置地广场 E座办26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6-*,*
2024年8月2日
各投标人:
“FB三湖一山旅游风景道(环花亭湖一 (略) 晋熙至寺前镇段)工程(一期)(项目编号:H5GC24A03G050)”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如下:
一、提问的回复:
问1.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元的三级 (略) 工程施工业绩(需 (略) 面、景观绿化施工内容),业绩的时间认定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请问:3.2投标人业绩要求:(需 (略) 面、景观绿化施工内容):“业绩中 (略) 面、绿化工程数量,绿化明细等内容。如绿化工程数量:蜀侩、紫薇、马尼拉草皮、撒播草籽等”。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中未包含景观施工内容。景观绿化施工内容:要求除绿化外,还必须具有其中之一:亭、廊、架、轩、景观墙、壁画、雕塑、彩绘、公共环境标识、园路、桥体美化等景观施工内容。
问2. FB三湖一山旅游风景道(环花亭湖一 (略) 晋熙至寺前镇段)工程(一期)项目,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元的三级 (略) 工程施工业绩(需 (略) 面、景观绿化施工内容),业绩的时间认定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问:公路工程 (略) 两侧绿化带及苗木、树木(绿化带 油松、紫叶李、高杆石楠树、石楠球)种植等内容,未显示“景观”两个字,包含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满足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中未包含景观施工内容。景观绿化施工内容:要求除绿化外,还必须具有其中之一:亭、廊、架、轩、景观墙、壁画、雕塑、彩绘、公共环境标识、园路、桥体美化等景观施工内容。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报告不能有效反映业绩的技术指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体现业绩技术指标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经建设单位盖章的资料;仅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二、招标文件更正
1、招标文件P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质量要求更正为:“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招标文件P22附录6资料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备注增加两条:“4.以上附录6中人员要求为投标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无须体现。 5.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6 项规定。(本条不采用)”
三、本次回复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回复不一致的以本回复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太 (略)
联系人:查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蜀 (略) 288号置地广场 E座办26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6-*,*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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