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关于“怀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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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怀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补遗 各投标人:本项目于2024年7月17日发布的供投标人下载的招标文件中的定标办法,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编制,因河北省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公示,现更改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办法。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怀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HYZB-2024-14 与定标办法相关内容更改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7.2定标办法 7.2.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2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43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采用直接投票法 直接投票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投票决定排名。票决采取直接投票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得3分,其次的得2分,再次的得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7.3定标报告 定标完成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应将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打分数据表; 2、定标委员会的产生及成员名单; 3、参会人员(监督人员)签名; 4、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7.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3、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3.5定标 3.5.1组建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2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43号)文件有关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需同时组建监督小组,数量为2人,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3.5.2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投票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投票决定排名。票决采取直接投票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得3分,其次的得2分,再次的得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3.5.3定标小组定标依据 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投标方案、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 3.5.4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3.5.5定标报告 定标完成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应将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打分数据表; (2)定标委员会的产生及成员名单; (3)参会人员(监督人员)签名; (4)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3.5.6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并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3.5.7发布中标人公告 以上招标文件更改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说明! 日期:2024年08月0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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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怀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补遗 各投标人:本项目于2024年7月17日发布的供投标人下载的招标文件中的定标办法,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编制,因河北省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公示,现更改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办法。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怀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HYZB-2024-14 与定标办法相关内容更改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7.2定标办法 7.2.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2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43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采用直接投票法 直接投票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投票决定排名。票决采取直接投票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得3分,其次的得2分,再次的得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7.3定标报告 定标完成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应将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打分数据表; 2、定标委员会的产生及成员名单; 3、参会人员(监督人员)签名; 4、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7.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3、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3.5定标 3.5.1组建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2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张住建工字(2021]43号)文件有关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需同时组建监督小组,数量为2人,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3.5.2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投票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投票决定排名。票决采取直接投票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得3分,其次的得2分,再次的得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3.5.3定标小组定标依据 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投标方案、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 3.5.4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3.5.5定标报告 定标完成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应将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打分数据表; (2)定标委员会的产生及成员名单; (3)参会人员(监督人员)签名; (4)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3.5.6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并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3.5.7发布中标人公告 以上招标文件更改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说明! 日期:2024年08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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