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河口排涝泵闸建设工程项目-全贯流潜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变更、答疑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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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河口排涝泵闸建设工程项目-全贯流潜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变更、答疑公告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海口江东新区河口排涝泵闸建设工程项目-全贯流潜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答疑:

一、更正部分

1.原:投标报价:45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25 分

更正为:投标报价:40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25 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产品的技术指标(5分)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水泵机组设计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除★号外,所有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参数要求的得满分,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根据“需求偏离表”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3.增加全贯流泵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6)本项目联合体只能由一家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和一家水利水电机电安装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

证明材料:

①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可提供制造能力承诺函。

②公司生产能力证明(包括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厂房照片、厂房场地产权证明等)或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企业为泵业制造企业。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增加:单个项目中水泵叶轮直径或单机功率如不在同一档得分项,以符合业绩得分项的最高档计分。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20分)”要求:“水泵叶轮直径2100mm或单机功率600KW”及“水泵叶轮直径1800mm(含)或单机功率400KW(含)--水泵叶轮直径2100mm(不含)或单机功率600KW(不含)”据了解能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厂家只有两家。评分方法中企业业绩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一致,投标资格业绩要求极低,评分标准业绩要求设置偏高,高分业绩占比偏大,企业业绩分满分的厂家比刚好投标资格的厂家得分差达到了18分之高,且投标报价满分为平均价(45分),想以价格分弥补企业业绩分差极难(18分的分差对应高于基准价30%,以标段1为例,18分价格分差时总价差约为*)。存在“量体裁衣”嫌疑。我司严重质疑该评分方法是否是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月31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七条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在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以下内容:“(六)其他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内容”,请求删除或更改本项目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的这种排他性评分。

答:业绩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由高至低设置,是招标业绩的常规做法,不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况,本项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20分)”中要求业绩证明资料“②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此项要求不合理。发票金额是由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付款节点等决定,并不是每个安装完工的项目都开具了合计70%合同金额的发票。请求修改为“②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

答:发票是业绩的有力证明材料之一,可有效避免造假问题,本项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项目负责人(5分)”要求项目负责人有全贯流潜水泵设备安装业绩,且限定了业绩中水泵的叶轮直径和水泵功率。此项要求不合理。理由:全贯流潜水泵设备的安装方法不管多大叶轮直径、多大功率,安装技术和方法一样的。限定水泵叶轮直径和功率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修改此项评分,删除水泵叶轮直径和功率的限定。

答:根据项目设备指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对应的业绩,且项目规模、设备规格不同,施工难度不一,能力要求也不一样,结合本项目实际设置不同业绩规模是为了选择更优中标人,不是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本项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20分)”中企业的业绩得分存在疑问。例如,我司有一个600kw单机功率叶轮直径1550mm的业绩得多少分?单机功率280kw叶轮直径2000mm的业绩得多少分?请给予澄清解惑。

答:详见本公告。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允许,参数指标偏离的按评分办法扣分。”未标★的参数,叶轮直径、电机功率、效率、额定转速等参数出现负偏离时,评分办法中没有对应的扣分细则。请贵方补充。

答:详见本公告。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6)本项目联合体只能由一家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和一家水利水电机电安装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要求“牵头人应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请问如何证明某企业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参与投标的水泵厂家应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请给予澄清解惑。

答:详见本公告。

三、时间和地点调整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略) 副楼315开标室。

调整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海南省·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湖北水总水利 (略) 、中建三局 (略)

招标代理: (略) 君成 (略)

2024年8月4日

各潜在投标人:

海口江东新区河口排涝泵闸建设工程项目-全贯流潜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答疑:

一、更正部分

1.原:投标报价:45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25 分

更正为:投标报价:40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25 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产品的技术指标(5分)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水泵机组设计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除★号外,所有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参数要求的得满分,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根据“需求偏离表”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3.增加全贯流泵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6)本项目联合体只能由一家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和一家水利水电机电安装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

证明材料:

①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可提供制造能力承诺函。

②公司生产能力证明(包括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厂房照片、厂房场地产权证明等)或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企业为泵业制造企业。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增加:单个项目中水泵叶轮直径或单机功率如不在同一档得分项,以符合业绩得分项的最高档计分。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20分)”要求:“水泵叶轮直径2100mm或单机功率600KW”及“水泵叶轮直径1800mm(含)或单机功率400KW(含)--水泵叶轮直径2100mm(不含)或单机功率600KW(不含)”据了解能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厂家只有两家。评分方法中企业业绩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一致,投标资格业绩要求极低,评分标准业绩要求设置偏高,高分业绩占比偏大,企业业绩分满分的厂家比刚好投标资格的厂家得分差达到了18分之高,且投标报价满分为平均价(45分),想以价格分弥补企业业绩分差极难(18分的分差对应高于基准价30%,以标段1为例,18分价格分差时总价差约为*)。存在“量体裁衣”嫌疑。我司严重质疑该评分方法是否是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月31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七条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在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以下内容:“(六)其他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内容”,请求删除或更改本项目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的这种排他性评分。

答:业绩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由高至低设置,是招标业绩的常规做法,不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况,本项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20分)”中要求业绩证明资料“②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此项要求不合理。发票金额是由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付款节点等决定,并不是每个安装完工的项目都开具了合计70%合同金额的发票。请求修改为“②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

答:发票是业绩的有力证明材料之一,可有效避免造假问题,本项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项目负责人(5分)”要求项目负责人有全贯流潜水泵设备安装业绩,且限定了业绩中水泵的叶轮直径和水泵功率。此项要求不合理。理由:全贯流潜水泵设备的安装方法不管多大叶轮直径、多大功率,安装技术和方法一样的。限定水泵叶轮直径和功率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修改此项评分,删除水泵叶轮直径和功率的限定。

答:根据项目设备指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对应的业绩,且项目规模、设备规格不同,施工难度不一,能力要求也不一样,结合本项目实际设置不同业绩规模是为了选择更优中标人,不是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本项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20分)”中企业的业绩得分存在疑问。例如,我司有一个600kw单机功率叶轮直径1550mm的业绩得多少分?单机功率280kw叶轮直径2000mm的业绩得多少分?请给予澄清解惑。

答:详见本公告。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允许,参数指标偏离的按评分办法扣分。”未标★的参数,叶轮直径、电机功率、效率、额定转速等参数出现负偏离时,评分办法中没有对应的扣分细则。请贵方补充。

答:详见本公告。

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6)本项目联合体只能由一家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和一家水利水电机电安装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要求“牵头人应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请问如何证明某企业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参与投标的水泵厂家应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为“全贯流泵制造企业”?请给予澄清解惑。

答:详见本公告。

三、时间和地点调整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略) 副楼315开标室。

调整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海南省·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湖北水总水利 (略) 、中建三局 (略)

招标代理: (略) 君成 (略)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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