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澄清修改通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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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澄清修改通知01

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 澄清修改通知01

【信息时间:2024-08-05 阅读次数: 】

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项目总监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现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固镇县城镇 (略)

2024年8月5日

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澄清公告.pdf附件(如无法下载 复制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docx

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 澄清修改通知01

【信息时间:2024-08-05 阅读次数: 】

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O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项目总监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现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固镇县城镇 (略)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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