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砂石招标采购更正公告04-W1013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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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砂石招标采购更正公告04-W1013第1包

发布正文:桂林砂石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桂林砂石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JDHBC(04)-W1013

三、变更内容:

原内容:

交货地点: (略) 灌阳县

变更为:

交货地点: (略) 灌阳县

原内容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九)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 (略) 站(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变更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截止开标时间)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五)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www.http://**)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 (略) 站(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成功查询截图)。

(九)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原内容

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q.com邮箱,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收款二维码至投标供应商的电子邮箱,*@*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变更为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q.com邮箱,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韦鸿健

联系电话:0771-*

邮 箱:*@*q.com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玉洞大道56号融创九棠府23号楼二十五层2501号房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先生 雷先生

办公电话: 0745-* 0745-*

采购机构:采购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桂林

发布正文:桂林砂石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桂林砂石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JDHBC(04)-W1013

三、变更内容:

原内容:

交货地点: (略) 灌阳县

变更为:

交货地点: (略) 灌阳县

原内容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九)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 (略) 站(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变更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截止开标时间)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五)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www.http://**)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 (略) 站(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成功查询截图)。

(九)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原内容

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q.com邮箱,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收款二维码至投标供应商的电子邮箱,*@*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变更为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q.com邮箱,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韦鸿健

联系电话:0771-*

邮 箱:*@*q.com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玉洞大道56号融创九棠府23号楼二十五层2501号房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先生 雷先生

办公电话: 0745-* 0745-*

采购机构:采购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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