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523破2号关于以第四次流拍价处置泓泰医院空调及其他设备的公告
2024皖0523破2号关于以第四次流拍价处置泓泰医院空调及其他设备的公告
关于以第四次流拍价 (略) 空调及其他设备的公告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周为凤、张宇、唐世斌申请, (略) 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皖0523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的破产清算。 (略) 于2024年1月3日作出(2024)皖0523破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了盘点、评估,并在债务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依 (略) (略) 进行拍卖处置。其中空调(不含配电房空调)、其他设备(主要为家具、办公桌椅等)评估价为*元,起拍价为*元,经过四次公开拍卖,第四次拍卖价为44.*元情况下仍流拍。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破产财产的价值,当每次流拍时,如潜在买家同意按照不低于当次流拍价购买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将不再进行拍卖,在协商一致后,管理人可与买受人可直接签署转让协议。现有潜在买家,在空调、其他设备第四次流拍情况下,与管理人协商拟以流拍价44.*元受让债务人空调、其他设备。
管理人已与该潜在买家协商转让协议条款(详见附件), (略) 进行沟通后,现依据《财产变价方案》对上述事项予以公告并征求意见,公告期为5日,债权人提出异议时间为3日。如上述期限内无任何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则管理人将与该潜在买家签订协议,并及时处置资产。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4年8月5日
附件:
1、 (略) 《财产变价方案》
2、转让协议(空调及其他设备)
3、移交清单( (略) 空调、其他设备)
关于以第四次流拍价 (略) 空调及其他设备的公告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周为凤、张宇、唐世斌申请, (略) 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皖0523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的破产清算。 (略) 于2024年1月3日作出(2024)皖0523破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了盘点、评估,并在债务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依 (略) (略) 进行拍卖处置。其中空调(不含配电房空调)、其他设备(主要为家具、办公桌椅等)评估价为*元,起拍价为*元,经过四次公开拍卖,第四次拍卖价为44.*元情况下仍流拍。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破产财产的价值,当每次流拍时,如潜在买家同意按照不低于当次流拍价购买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将不再进行拍卖,在协商一致后,管理人可与买受人可直接签署转让协议。现有潜在买家,在空调、其他设备第四次流拍情况下,与管理人协商拟以流拍价44.*元受让债务人空调、其他设备。
管理人已与该潜在买家协商转让协议条款(详见附件), (略) 进行沟通后,现依据《财产变价方案》对上述事项予以公告并征求意见,公告期为5日,债权人提出异议时间为3日。如上述期限内无任何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则管理人将与该潜在买家签订协议,并及时处置资产。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4年8月5日
附件:
1、 (略) 《财产变价方案》
2、转让协议(空调及其他设备)
3、移交清单( (略) 空调、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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