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亮化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变更
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亮化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亮化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 (略) ,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委托浙江协力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配电箱13套、原有配电箱装饰、开关电源20个、 (略) 灯87套、照树2325套灯、氛围灯40套、洗墙灯100套、软灯带1600套、缠绕灯50米/套共50套,原有高杆灯灯具更换、手孔井14座、电线管、电线、电缆、 (略) 面拆除恢复及草坪恢复等。
2.1.2 本工程造价:*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不超过10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 (略) 页截图。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乡镇部门小额交易-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预算书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 (略) 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亮化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 (略) ,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委托浙江协力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配电箱13套、原有配电箱装饰、开关电源20个、 (略) 灯87套、照树2325套灯、氛围灯40套、洗墙灯100套、软灯带1600套、缠绕灯50米/套共50套,原有高杆灯灯具更换、手孔井14座、电线管、电线、电缆、 (略) 面拆除恢复及草坪恢复等。
2.1.2 本工程造价:*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不超过10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 (略) 页截图。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乡镇部门小额交易-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预算书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 (略) 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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