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太和桥街道办事处竞争性磋商汾阳市城市党建“提质增效”太和桥街道鼓楼社区示范点创建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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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太和桥街道办事处竞争性磋商汾阳市城市党建“提质增效”太和桥街道鼓楼社区示范点创建项目废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8-06 08:50:15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党建“ 提质增效”太和桥街道鼓楼社区示范点创建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BCS*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海生,康龙,薛志勇(第1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离石区袁家庄7巷山水龙城1号楼2单元202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杜仁茂

联系电话:0358-*

地址: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党建“ 提质增效”太和桥街道鼓楼社区示范点创建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BCS*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海生,康龙,薛志勇(第1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离石区袁家庄7巷山水龙城1号楼2单元202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杜仁茂

联系电话:0358-*

地址: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公告发布时间:2024-08-06 08:50:15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党建“ 提质增效”太和桥街道鼓楼社区示范点创建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BCS*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海生,康龙,薛志勇(第1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离石区袁家庄7巷山水龙城1号楼2单元202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杜仁茂

联系电话:0358-*

地址: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党建“ 提质增效”太和桥街道鼓楼社区示范点创建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BCS*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海生,康龙,薛志勇(第1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离石区袁家庄7巷山水龙城1号楼2单元202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杜仁茂

联系电话:0358-*

地址: (略)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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