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2024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重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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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2024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重招标变更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宁夏凯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 (略) 鑫祥大厦3层309
邮编:*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李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 (略) 鑫祥大厦3层309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JZZB
采购人名称: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4年7月8日
?采购过程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7月8日
?采购结果 成交公告日期:2024年7月23日
三、质疑答复内容
质疑供应商通过 (略) 的质疑函已于2024年7月31日收悉,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进行了认真核实。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未按采购文件标准进行评分,评标过程中有明显的不合理。
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重)(项目编号:*-*-JZZB)服务方案分评分标准,我司提供的服务方案符合采购要求包含重点、难点、解决方案详细描述测评实现方式(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52页),包含测评主要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30页)、测评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20页),有明确分工(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71页)和质量保证措施(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72页)等,完全满足三挡方案分。
法律依据:采取综合评分法的,应公布投标人评分。
质疑答复1:经组织专家再次核查表明,本项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已按照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进行评审,未出现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情况。质疑供应商认为其服务方案等得分应当满足三档分值,缺乏事实依据。因此质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未按采购文件标准进行评分,评标过程中有明显的不合理”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未按相关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开公告。
事实依据:成交公告仅公布了中标单位的评分,未对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评审得分以及排序进行公开公告。
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当告知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质疑答复2: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不适用本次采购。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九条关于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含的内容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第二点“……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均未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公示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本项目于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已公示了包括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总得分在内的所有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公告的内容,合法合规。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 (略) 系统已自动向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推送本人的得分和排名情况,质疑供应商可自行登录本单 (略) 账号进行查询。因此质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未公示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排序”的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均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供应商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特此答复。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2、《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广西 (略)
2024年8月5日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宁夏凯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 (略) 鑫祥大厦3层309
邮编:*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李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 (略) 鑫祥大厦3层309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JZZB
采购人名称: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4年7月8日
?采购过程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7月8日
?采购结果 成交公告日期:2024年7月23日
三、质疑答复内容
质疑供应商通过 (略) 的质疑函已于2024年7月31日收悉,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进行了认真核实。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未按采购文件标准进行评分,评标过程中有明显的不合理。
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重)(项目编号:*-*-JZZB)服务方案分评分标准,我司提供的服务方案符合采购要求包含重点、难点、解决方案详细描述测评实现方式(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52页),包含测评主要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30页)、测评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20页),有明确分工(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71页)和质量保证措施(详见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7.服务方案72页)等,完全满足三挡方案分。
法律依据:采取综合评分法的,应公布投标人评分。
质疑答复1:经组织专家再次核查表明,本项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已按照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进行评审,未出现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情况。质疑供应商认为其服务方案等得分应当满足三档分值,缺乏事实依据。因此质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未按采购文件标准进行评分,评标过程中有明显的不合理”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未按相关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开公告。
事实依据:成交公告仅公布了中标单位的评分,未对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评审得分以及排序进行公开公告。
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当告知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质疑答复2: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不适用本次采购。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九条关于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含的内容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第二点“……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均未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公示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本项目于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已公示了包括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总得分在内的所有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公告的内容,合法合规。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 (略) 系统已自动向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推送本人的得分和排名情况,质疑供应商可自行登录本单 (略) 账号进行查询。因此质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未公示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排序”的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均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供应商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特此答复。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2、《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广西 (略)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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