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2标段交通设施及机电设计招标变更
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2标段交通设施及机电设计招标变更
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
(略) 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略) (招标编号RWGSXKLJ-2)招标文件现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款,第3.5.1项补充 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按照投标人填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初步设计已批复”的证明材料应为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批”及“正在施工配合中”的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由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设计业绩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关键信息须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 (略) 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若不一致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拟委托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和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其中人员业绩仅作为评分中的加分项。
人员设计业绩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关键信息须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 (略) 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若不一致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拟委任 (略) 保缴费证明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二、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修改为: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b. 修改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①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5分 |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投标人人员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9分(最低得分); (2)项目负责人每完成一项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和机电设计业绩加3分,最高加6分。加满6分为止。 |
四、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主要人员资历表 注修改为:
注:
1. 本表人员应与表(四)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 项目负责人及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若为高速公路或公路工程的,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关键信息须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 (略) 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任职情况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由“ * 日9时30分”变更为“ * 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由“ * 日15时00分”变更为“ * 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本补遗书共3页,请各投标单位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邮件的方式回函确认。
邮箱: * 26.com
天 (略) 有限公司
(略) 投建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
(略) 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略) (招标编号RWGSXKLJ-2)招标文件现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款,第3.5.1项补充 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按照投标人填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初步设计已批复”的证明材料应为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批”及“正在施工配合中”的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由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设计业绩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关键信息须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 (略) 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若不一致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拟委托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和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其中人员业绩仅作为评分中的加分项。
人员设计业绩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关键信息须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 (略) 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若不一致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拟委任 (略) 保缴费证明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二、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修改为: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b. 修改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①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5分 |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投标人人员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9分(最低得分); (2)项目负责人每完成一项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和机电设计业绩加3分,最高加6分。加满6分为止。 |
四、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主要人员资历表 注修改为:
注:
1. 本表人员应与表(四)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 项目负责人及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若为高速公路或公路工程的,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关键信息须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 (略) 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能体现技术等级、任职情况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由“ * 日9时30分”变更为“ * 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由“ * 日15时00分”变更为“ * 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本补遗书共3页,请各投标单位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邮件的方式回函确认。
邮箱: * 26.com
天 (略) 有限公司
(略) 投建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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