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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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GL2024S-C259-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5.采购需求:B分标: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服务1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5.采购需求:

B分标: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服务1项。

2

第三章 B分标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服务名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3

第三章B分标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规范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等文件精神,拟清查审计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如核对实物资产的登记入账情况、权属情况、使用信息、使用状况、标签粘贴情况等,确保资产权属无争议,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根据清查结果出具审计报告,详细登记清查损溢资产的信息。本次清查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一、项目概述

为规范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等文件精神,拟清查审计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如核对实物资产的登记入账情况、权属情况、使用信息、使用状况、标签粘贴情况等,确保资产权属无争议,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根据清查结果出具审计报告,详细登记清查损溢资产的信息。本次清查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4

第三章 B分标 采购需求

三、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对基准日以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财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的要求,为资产清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保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得到真实反映。

三、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对基准日以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财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的要求,为资产清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保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得到真实反映。

5

第三章 B分标 采购需求

五、资产清查对象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

五、资产清查对象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

6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表(B分标)

服务项目名称: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服务项目名称: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B分标)

一、合同项目、价格: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描述:

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一、合同项目、价格: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描述:

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更正日期:2024年8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https://)、 (略) 网站(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址: (略) 青 (略) 8号

联系方式:黄江,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方式:李宁芳,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芳 

电话:0771-*

(略)

2024年8月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GL2024S-C259-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5.采购需求:B分标: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服务1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5.采购需求:

B分标: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服务1项。

2

第三章 B分标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服务名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3

第三章B分标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规范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等文件精神,拟清查审计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如核对实物资产的登记入账情况、权属情况、使用信息、使用状况、标签粘贴情况等,确保资产权属无争议,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根据清查结果出具审计报告,详细登记清查损溢资产的信息。本次清查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一、项目概述

为规范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等文件精神,拟清查审计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如核对实物资产的登记入账情况、权属情况、使用信息、使用状况、标签粘贴情况等,确保资产权属无争议,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根据清查结果出具审计报告,详细登记清查损溢资产的信息。本次清查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4

第三章 B分标 采购需求

三、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对基准日以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财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的要求,为资产清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保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得到真实反映。

三、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对基准日以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财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资〔2017〕25号)的要求,为资产清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保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得到真实反映。

5

第三章 B分标 采购需求

五、资产清查对象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

五、资产清查对象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

6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表(B分标)

服务项目名称: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服务项目名称: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B分标)

一、合同项目、价格: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描述:

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一、合同项目、价格: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采购

描述:

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含局外资中心、局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原自治区原党委农办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更正日期:2024年8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https://)、 (略) 网站(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址: (略) 青 (略) 8号

联系方式:黄江,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方式:李宁芳,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芳 

电话:0771-*

(略)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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