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区体育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江水源板式热交换器更正公告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区体育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江水源板式热交换器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杭 (略) 滨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 (略) (略)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江水源板式热交换器
三.采购项目编号:BJCG-FS-2016GKZB-00196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五.更正理由: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 “杭 (略) (略)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江水源板式热交换器” [编号:BJCG-FS-2016GKZB-00196] 招标文件的 (略) 更正。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P10页“(九)质疑和投诉”中的内容更正为:
(九)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 (略) 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2. (略) 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1) (略) 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略) 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 (略) 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略) 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2.3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 (略) 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提出投诉。
2、招标文件P11页“(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第1条内容更改为:
1. (略) 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 (略) 采购单位澄清。 (略) (略) 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略) 文件收受人。
3、招标文件P16页“(三)评标程序”中“第2条第(3)款”内容更改为:
(3)各投标人的 (略) 有评委的有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由 (略) 计算复核。
4、 (略) 文件有矛盾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七、其他事项:
(略) (略) 。
八、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 (略)
地点: (略) 市古墩路70 (略) A座1211室
联系人:冯雪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一.采购人名称:杭 (略) 滨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 (略) (略)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江水源板式热交换器
三.采购项目编号:BJCG-FS-2016GKZB-00196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五.更正理由: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 “杭 (略) (略)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江水源板式热交换器” [编号:BJCG-FS-2016GKZB-00196] 招标文件的 (略) 更正。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P10页“(九)质疑和投诉”中的内容更正为:
(九)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 (略) 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2. (略) 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1) (略) 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略) 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 (略) 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略) 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2.3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 (略) 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提出投诉。
2、招标文件P11页“(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第1条内容更改为:
1. (略) 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 (略) 采购单位澄清。 (略) (略) 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略) 文件收受人。
3、招标文件P16页“(三)评标程序”中“第2条第(3)款”内容更改为:
(3)各投标人的 (略) 有评委的有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由 (略) 计算复核。
4、 (略) 文件有矛盾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七、其他事项:
(略) (略) 。
八、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 (略)
地点: (略) 市古墩路70 (略) A座1211室
联系人:冯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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