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负压救护车采购三次终止公告
蚌埠市紧急救援中心负压救护车采购三次终止公告
(略) 紧急救援心负压救护车采购(三次)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4*重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紧急救援心负压救护车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开标共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经评审其1家投标人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剩余投标人的数量不符合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 (略) 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紧急救援心
地址: (略) 蚌 (略) 568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心
地 址: (略) (略) 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行(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略) 紧急救援心负压救护车采购(三次)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4*重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紧急救援心负压救护车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开标共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经评审其1家投标人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剩余投标人的数量不符合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 (略) 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紧急救援心
地址: (略) 蚌 (略) 568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心
地 址: (略) (略) 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行(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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