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结核病医院胸科医院与传染病医院合并选址重建项目设备购置一体化洗消系统采购-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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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结核病医院胸科医院与传染病医院合并选址重建项目设备购置一体化洗消系统采购-变更

( (略) (略) ( (略) ) (略) 合并选址重建项目设备购置一体化洗消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 (略) 合并选址重建项目设备购置一体化洗消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4年0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更正为:电子文件上传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文 (略) (略) 人民政府A座四楼)。
注:具体以辽宁 (略) 本项目更正后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6日 14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新兴街119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
电 话: 024-*


附件:
( (略) (略) ( (略) ) (略) 合并选址重建项目设备购置一体化洗消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 (略) 合并选址重建项目设备购置一体化洗消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4年0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更正为:电子文件上传辽宁 (略) ,备份文件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文 (略) (略) 人民政府A座四楼)。
注:具体以辽宁 (略) 本项目更正后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6日 14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新兴街119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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