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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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项目编号:24-GC-0673

二、原公告信息

1、原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2、原公告发布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

三、项目变更信息

原招标公告中:

3.2.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2.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3.2.6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2.7拟派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 (略) 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现变更为:

3.2.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3.2.5项目经理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2.6拟派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 (略) 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次变更公告已向监督部门备案。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

邮 编:*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监督单位: (略) 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 (略) (略) 25号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63.com

2024年08月06日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项目编号:24-GC-0673

二、原公告信息

1、原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2、原公告发布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

三、项目变更信息

原招标公告中:

3.2.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2.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3.2.6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2.7拟派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 (略) 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现变更为:

3.2.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2.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3.2.5项目经理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2.6拟派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 (略) 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次变更公告已向监督部门备案。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

邮 编:*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监督单位: (略) 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 (略) (略) 25号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63.com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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