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 |
---|---|
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GM)WZ0032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8月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1:P42页,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售后响应及时性承诺(格式自拟) ,响应及时性承诺小于0.5小时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售后响应及时性证明材料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承诺及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承诺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到施工现场距离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或搜狗地图等)查询截图,投标人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经政府部门备案的投标人签署的租赁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问:此条件是否存在排除区域外投标人的情形。
答:不存在。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 (略) (略) |
地址: (略)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 | 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廖结明 | 联系人:谭雪冰 |
电话:0757-* | 电话:0757-* |
电子邮件:*@*63.com |
2024年08月06日
第二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pdf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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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GM)WZ0032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8月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1:P42页,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售后响应及时性承诺(格式自拟) ,响应及时性承诺小于0.5小时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售后响应及时性证明材料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承诺及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承诺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到施工现场距离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或搜狗地图等)查询截图,投标人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经政府部门备案的投标人签署的租赁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问:此条件是否存在排除区域外投标人的情形。
答:不存在。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 (略) (略) |
地址: (略)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 | 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廖结明 | 联系人:谭雪冰 |
电话:0757-* | 电话:0757-* |
电子邮件:*@*63.com |
2024年08月06日
第二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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