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管护项目二期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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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管护项目二期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5,*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管护项目(二期)

二、招标人:融安县水库和易地搬迁服务中心

地址:融安县长安 (略) 商务中心一号楼5楼

联系人:陈达道 联系电话:0772-*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10号柳州地王公馆3栋1座45层32号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0772-*

四、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三)项目经理情况(0.0-15.0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7 分):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7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6.5 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7.0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7.0 分;

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6.5分;

③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6.0分。

2

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2)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 5.0分):①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得 5.0 分;②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5 分。

(2)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 5.0分):

①具有高级职称得 5.0 分;

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得 4.5 分;

③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0 分。

3

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35.0%)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0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5 分):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5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5 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5 分):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5.0 分;

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4.50分;

③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0 分。

4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5.3.1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取消通用条款本款内容,以下文取代: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鼓励使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 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3% (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3%);

?(3)质量保证金预留在发包方(政府投资项目选此项)。

□(3)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双方约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为 / (社会投资项目选此项)。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 (略) 场监管云”平台(http://**),

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结算款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无息返还 ;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 (略) 上支付等形式。

5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5.3.2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 六条规定,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选此项);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3%,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 (略) 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6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2.7

11.2.7 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最终以发包 (略) (略) 柳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区审计)审定为准。

删除11.2.7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 (略)

2024年08月06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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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5,*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资产管护项目(二期)

二、招标人:融安县水库和易地搬迁服务中心

地址:融安县长安 (略) 商务中心一号楼5楼

联系人:陈达道 联系电话:0772-*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10号柳州地王公馆3栋1座45层32号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0772-*

四、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三)项目经理情况(0.0-15.0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7 分):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7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6.5 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7.0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7.0 分;

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6.5分;

③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6.0分。

2

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2)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 5.0分):①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得 5.0 分;②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5 分。

(2)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 5.0分):

①具有高级职称得 5.0 分;

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得 4.5 分;

③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0 分。

3

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35.0%)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0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5 分):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5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5 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 5 分):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5.0 分;

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4.50分;

③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 4.0 分。

4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5.3.1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取消通用条款本款内容,以下文取代: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鼓励使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 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3% (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3%);

?(3)质量保证金预留在发包方(政府投资项目选此项)。

□(3)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双方约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为 / (社会投资项目选此项)。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 (略) 场监管云”平台(http://**),

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结算款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无息返还 ;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 (略) 上支付等形式。

5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5.3.2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 六条规定,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选此项);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3%,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 (略) 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6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2.7

11.2.7 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最终以发包 (略) (略) 柳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区审计)审定为准。

删除11.2.7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 (略)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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