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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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平顶山交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32

第六章 图纸......................................................................... 3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4309号】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的潜在供应商 (略) (略) 网(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公资建*号

2.项目名称: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元

最高限价:*.1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19元

*.19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项目 (略) 卫 (略) (国道234、昆阳大道) (略) 交叉口向北300m,主要内容包含:站务综合楼、维修车库、安检用房、门卫房等暖通设备采购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6、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中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

1.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失信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网址:http://**)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 (略) (河南省)》、《 (略) (河南省·平顶山)》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平顶山交通 (略) 纪检监督部

联系方式: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0

3、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4、 (略) (略)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交通 (略)

地 址:河 (略) (略) 中段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略)

联系人:陈焕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焕星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平顶山交通 (略)

地 址:河 (略) (略) 中段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 (略)

联系人:陈焕星 电话:0375-*

地 址: (略) 新 (略) (略)

电子邮件:*@*26.com

1.1.4

项目名称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

1.2.1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1.3.1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

1.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失信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问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给予澄清。(如有)。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等。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万元整(*.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8月25日23时59分前;

3.投标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递交形式: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 http://**.cn /fwzn/*.jhtml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方式二:投标人电子保函:

一、投标电子保函金额:

*万元整(*.00元)

二、投标电子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8月 25日23时59分前;

办理操作流程

一、申请办理

用户在交易系统中进入“网上报名”——“办理电子保函”功能页面。

二、保函办理申请

点击拟申请保函的项目“保函办理申请”按钮,页面自动跳转

“ (略) ”,系统将自动处理相关请求,完成后显示

申请页面。

三、认真核对项目信息

四、选择承保人

选择承保人,填写办理保函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立即提交”

五、保费支付

提交成功后选择“企业基本户转账”进行保费支付,支付成功后等待承保人进行审核。

点击“我已完成转账,填写回执表单”

六、审核通过,保函办理成功

完成支付后可随时在“我的保函”页面查看办理进度以及下载电子保函。

( (略) 联电子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2)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2022、2023年(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成立起点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

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

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 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

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

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略) (略)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 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 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资格条件)及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备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每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及同义词语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因质量、安全事故或投标等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以通报为准)。

10.2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19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47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4元

规费:*.91元

税金:*.32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及以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保留投标文件不再退还。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等的也可以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自行保留至少一份正式投标文件,以便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时使用,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及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

10.13.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场调节价向中标单位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公示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并公示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 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

(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5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不予受理。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电子化开标、解密、唱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书面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资格条件),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2)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 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3)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实质性条款要求和承诺)

以下内容均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其表达的意思须与招标人要求完全一致,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部分不做承诺、承诺不全、意思表达与招标人要求相比降低标准的视为否决其投标。

10.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投标人部分)

10.1.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相关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0.1.2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10.1.2.1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件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0.2、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2.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0.2.2、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施工责任,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已完成工程款,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2.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

10.2.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10.2.5、投标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承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未完成以前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经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的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少于5个工作日的,每人每天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参与项目管理少于5个工作日的,每人每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10.2.6、施工期间,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10.2.7、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0.2.8、投标人一旦中标,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关系,其费用自理。

10.2.9、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2.10、在招投标期间,投标人所投报的项目经理须保持一致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11、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10.2.12、工期奖罚: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超过30天以后,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0.3工程款支付办法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设备货到现场及开箱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完全支付工程款前,中标单位须办理合同价款的3%的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满后,方可解除保函。(以上付款方式仅做参考,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10.4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10.4.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相比,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工程量。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10.4.2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当主要材料价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10.4.3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调整办法执行10.5.1、10.5.2;除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组出综合单价,新综合单价=组出的综合单价*优惠比例(投标人自主投报)。

10.4.4 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政策调整文件规定执行。

10.5 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以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投标文件格式

附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投标总报价及不可竞争费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规定的数额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综合标:15分

商务标:5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1、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2、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因疫情原因,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各潜在投标人不再到现场。

K值,开标时系统随机抽取。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及评分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5分

内容完整性

0-1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4分

工期保证措施

1-3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3分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3分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2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3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2分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2.2.4

(2)

综合标评分

标 准

15分

履职尽责承诺

0-10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售后服务措施和承诺

0-5分

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措施和承诺。

2.2.4

(3)

商务评分标准

50分

投标报价

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

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注: 1、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3、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所有证件均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所附扫描件为准,不再另行提供原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2、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商务标为0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拟定

第五章 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一、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内容全部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及室内机到面板之间的连接线、铜管充氟等内容。另设计图纸中室外机基础作法不明确,工程量清单中暂以槽钢计入,若施工过程中外机基础改为混凝土基础,结算时以投报槽钢价格进行结算,不再变更签证。

3、设备参数除满足工程量清单中参数以外,另须采用喷气增焓式压缩机、全直流变频设备、IPLV(c) 值达到一级能效标准,设备中制冷量、制热量、重量、功率等满足招标人使用即可,可出现细微偏差。

3、报价不仅要包括清单上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主要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等。

4、空调及与空调相关的水、电、风检测、报验及质检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报验;相关归档资料整理并向使用部门移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5、空调系统每个外机均须采用无级直流变速技术。多联机室内机需采用直流变速内机。

6、机组主要部件要求

6.1压缩机类型:空调系统压缩机需全部采用直流变频喷气增焓压缩机;

6.2主要部件品牌:要求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为同一品牌;

6.3室外机风扇电机采用直流变频电机,可根据系统运行变换进行无极调速,以保证运行效率更高。

7、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配备无人值守功能。投标方应保证所选用设备规格型号满足招标人现状使用并确保使用效果。

8、涉及运输进场、安装、调试等过程中涉及的其它未尽事项由投标方现场勘查确定,中标方不得以招标子项不全要求追加子项费用(投标方须附声明)。

9、若中标人未落实“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子项内容,应从中标总价中扣除未实施项目费用。

10、设备清洗要求:每年至少清洗一次,确保使用效果。

11、设备要求厂家授权,质保期要求:2年。

二、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2.工程量清单说明

2.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招标答疑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3.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别说明

3.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清单项均须填报单价和合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3.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

2.1编制依据

1、清单规范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定额选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解释及计价办法等。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定额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均计取。

4、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动态调整规则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件,第10期价格指数(2021年7-12月)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主投报。

5、税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03月26日所颁布的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由10%调整为9% 。

6、材料价格:招标控制价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22年第1期材料价,信息价不足部分参照郑州地区信息价、专业 (略) 场询价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主投报。

7、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注:工程量清单封面由投标人自定,招标文件不再另行规定。

第六章 图纸(另册提供)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布置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等复印件,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员及岗位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九、其他材料

(一)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项目经理: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承诺内容: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主要内容汇总

投标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要求:

工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报业绩:

业绩一: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业绩二:

……

注:投标人应把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逐一统计,上述表格可自行扩展。本表只作为辅助评标用,不作为评审因素的依据。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平顶山交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32

第六章 图纸......................................................................... 3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4309号】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的潜在供应商 (略) (略) 网(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公资建*号

2.项目名称: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元

最高限价:*.1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19元

*.19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项目 (略) 卫 (略) (国道234、昆阳大道) (略) 交叉口向北300m,主要内容包含:站务综合楼、维修车库、安检用房、门卫房等暖通设备采购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6、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中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

1.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失信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网址:http://**)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 (略) (河南省)》、《 (略) (河南省·平顶山)》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平顶山交通 (略) 纪检监督部

联系方式: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0

3、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4、 (略) (略)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交通 (略)

地 址:河 (略) (略) 中段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略)

联系人:陈焕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焕星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平顶山交通 (略)

地 址:河 (略) (略) 中段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 (略)

联系人:陈焕星 电话:0375-*

地 址: (略) 新 (略) (略)

电子邮件:*@*26.com

1.1.4

项目名称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暖通设备采购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平顶山东部客运枢纽站

1.2.1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1.3.1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

1.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失信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问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给予澄清。(如有)。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等。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万元整(*.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8月25日23时59分前;

3.投标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递交形式: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 http://**.cn /fwzn/*.jhtml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方式二:投标人电子保函:

一、投标电子保函金额:

*万元整(*.00元)

二、投标电子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8月 25日23时59分前;

办理操作流程

一、申请办理

用户在交易系统中进入“网上报名”——“办理电子保函”功能页面。

二、保函办理申请

点击拟申请保函的项目“保函办理申请”按钮,页面自动跳转

“ (略) ”,系统将自动处理相关请求,完成后显示

申请页面。

三、认真核对项目信息

四、选择承保人

选择承保人,填写办理保函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立即提交”

五、保费支付

提交成功后选择“企业基本户转账”进行保费支付,支付成功后等待承保人进行审核。

点击“我已完成转账,填写回执表单”

六、审核通过,保函办理成功

完成支付后可随时在“我的保函”页面查看办理进度以及下载电子保函。

( (略) 联电子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2)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2022、2023年(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成立起点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

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

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 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

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

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略) (略)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 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 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资格条件)及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备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每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及同义词语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因质量、安全事故或投标等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以通报为准)。

10.2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19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47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4元

规费:*.91元

税金:*.32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及以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保留投标文件不再退还。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等的也可以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自行保留至少一份正式投标文件,以便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时使用,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及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

10.13.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场调节价向中标单位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公示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并公示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 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

(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5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不予受理。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略) 公共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电子化开标、解密、唱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书面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资格条件),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2)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 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3)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实质性条款要求和承诺)

以下内容均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其表达的意思须与招标人要求完全一致,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部分不做承诺、承诺不全、意思表达与招标人要求相比降低标准的视为否决其投标。

10.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投标人部分)

10.1.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相关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0.1.2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10.1.2.1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件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0.2、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2.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0.2.2、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施工责任,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已完成工程款,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2.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

10.2.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10.2.5、投标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承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未完成以前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经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的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少于5个工作日的,每人每天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参与项目管理少于5个工作日的,每人每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10.2.6、施工期间,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10.2.7、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0.2.8、投标人一旦中标,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关系,其费用自理。

10.2.9、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2.10、在招投标期间,投标人所投报的项目经理须保持一致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11、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10.2.12、工期奖罚: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超过30天以后,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0.3工程款支付办法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设备货到现场及开箱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完全支付工程款前,中标单位须办理合同价款的3%的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满后,方可解除保函。(以上付款方式仅做参考,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10.4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10.4.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相比,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工程量。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10.4.2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当主要材料价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10.4.3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调整办法执行10.5.1、10.5.2;除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组出综合单价,新综合单价=组出的综合单价*优惠比例(投标人自主投报)。

10.4.4 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政策调整文件规定执行。

10.5 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以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投标文件格式

附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投标总报价及不可竞争费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规定的数额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综合标:15分

商务标:5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1、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2、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因疫情原因,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各潜在投标人不再到现场。

K值,开标时系统随机抽取。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及评分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5分

内容完整性

0-1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4分

工期保证措施

1-3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3分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3分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2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3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2分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2.2.4

(2)

综合标评分

标 准

15分

履职尽责承诺

0-10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售后服务措施和承诺

0-5分

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措施和承诺。

2.2.4

(3)

商务评分标准

50分

投标报价

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

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注: 1、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3、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所有证件均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所附扫描件为准,不再另行提供原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2、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商务标为0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拟定

第五章 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一、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内容全部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及室内机到面板之间的连接线、铜管充氟等内容。另设计图纸中室外机基础作法不明确,工程量清单中暂以槽钢计入,若施工过程中外机基础改为混凝土基础,结算时以投报槽钢价格进行结算,不再变更签证。

3、设备参数除满足工程量清单中参数以外,另须采用喷气增焓式压缩机、全直流变频设备、IPLV(c) 值达到一级能效标准,设备中制冷量、制热量、重量、功率等满足招标人使用即可,可出现细微偏差。

3、报价不仅要包括清单上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主要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等。

4、空调及与空调相关的水、电、风检测、报验及质检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报验;相关归档资料整理并向使用部门移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5、空调系统每个外机均须采用无级直流变速技术。多联机室内机需采用直流变速内机。

6、机组主要部件要求

6.1压缩机类型:空调系统压缩机需全部采用直流变频喷气增焓压缩机;

6.2主要部件品牌:要求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为同一品牌;

6.3室外机风扇电机采用直流变频电机,可根据系统运行变换进行无极调速,以保证运行效率更高。

7、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配备无人值守功能。投标方应保证所选用设备规格型号满足招标人现状使用并确保使用效果。

8、涉及运输进场、安装、调试等过程中涉及的其它未尽事项由投标方现场勘查确定,中标方不得以招标子项不全要求追加子项费用(投标方须附声明)。

9、若中标人未落实“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子项内容,应从中标总价中扣除未实施项目费用。

10、设备清洗要求:每年至少清洗一次,确保使用效果。

11、设备要求厂家授权,质保期要求:2年。

二、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2.工程量清单说明

2.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招标答疑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3.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别说明

3.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清单项均须填报单价和合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3.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

2.1编制依据

1、清单规范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定额选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解释及计价办法等。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定额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均计取。

4、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动态调整规则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件,第10期价格指数(2021年7-12月)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主投报。

5、税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03月26日所颁布的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由10%调整为9% 。

6、材料价格:招标控制价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22年第1期材料价,信息价不足部分参照郑州地区信息价、专业 (略) 场询价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主投报。

7、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注:工程量清单封面由投标人自定,招标文件不再另行规定。

第六章 图纸(另册提供)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布置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等复印件,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员及岗位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九、其他材料

(一)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项目经理: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承诺内容: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主要内容汇总

投标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要求:

工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报业绩:

业绩一: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业绩二:

……

注:投标人应把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逐一统计,上述表格可自行扩展。本表只作为辅助评标用,不作为评审因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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