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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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7: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略阳
项目联系电话 0577-*
采购单位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苍南县灵 (略) 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7-*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湖小区7栋1单元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基本工资金额

(4)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苍南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1840元/月)

(4)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苍南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2010 元/月)

2

人员最低待遇成本组成表

/

详见附件

3

小微企业声明函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 (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人员成本费用

人员成本费用不得低于*元/人/年

人员成本费用不得低于*.12元/人/年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灵 (略) 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龙湖小区7栋1单元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略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童莉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 (略) 555号

传 真:0577-*

监督投诉电话:0577-*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7: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略阳
项目联系电话 0577-*
采购单位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苍南县灵 (略) 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7-*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湖小区7栋1单元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基本工资金额

(4)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苍南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1840元/月)

(4)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苍南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2010 元/月)

2

人员最低待遇成本组成表

/

详见附件

3

小微企业声明函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 (苍南县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运行维护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人员成本费用

人员成本费用不得低于*元/人/年

人员成本费用不得低于*.12元/人/年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灵 (略) 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龙湖小区7栋1单元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略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童莉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 (略) 555号

传 真:0577-*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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