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09: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飞、黄苏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 (略) 6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台 (略) 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小飞、黄苏华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长乐区 (略) 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各供应商:
(略) 长乐区教育局委托 (略) (略) 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项目编号:HSZB-GK-* ),现就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资格标准”的“4、供应商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注:①供应商企业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成立时间以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②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供应商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复印件,同时 (略) 站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的注释中②补充修改为“②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三年供应商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复印件,同时 (略) 站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同步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资格标准”的“9、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的营养师。注:①提供该营养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提供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准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截图证明(http://**),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注释中②补充修改为“提供人社部或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准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截图证明(http://**),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同步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补充修改为“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9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补充通知(一)为准。
采购人: (略) 长乐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7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乐区教育局
地址: (略) 长 (略) 6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台 (略) 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联系方式:李小飞、黄苏华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飞、黄苏华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09: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飞、黄苏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 (略) 6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台 (略) 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小飞、黄苏华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长乐区 (略) 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福州市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各供应商:
(略) 长乐区教育局委托 (略) (略) 长乐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项目编号:HSZB-GK-* ),现就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资格标准”的“4、供应商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注:①供应商企业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成立时间以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②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供应商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复印件,同时 (略) 站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的注释中②补充修改为“②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三年供应商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复印件,同时 (略) 站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同步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资格标准”的“9、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的营养师。注:①提供该营养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提供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准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截图证明(http://**),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注释中②补充修改为“提供人社部或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准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截图证明(http://**),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同步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补充修改为“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9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补充通知(一)为准。
采购人: (略) 长乐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7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乐区教育局
地址: (略) 长 (略) 6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台 (略) 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联系方式:李小飞、黄苏华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飞、黄苏华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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