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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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2024-*)

我部正在组织的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2024-*),因采购单位要求,现对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指标和▲指标”明确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标的名称:供靶服务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标的名称:检飞服务

★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因参数不完整,具体参数响应以供应商获取的完整参数为准,本次公告仅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明确要求为准,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对应“★”指标为未实质性响应、“▲”指标评审打分为0分且为负偏离、一般指标正偏离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不再重新发放招标文件,报名供应商需按明确的证明材料制作投标文件,因未按照要求提供已明确证明材料,导致流废标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怡然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真:无

地址: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 (略) ,河东区,天津

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2024-*)

我部正在组织的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2024-*),因采购单位要求,现对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指标和▲指标”明确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标的名称:供靶服务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标的名称:检飞服务

★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因参数不完整,具体参数响应以供应商获取的完整参数为准,本次公告仅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明确要求为准,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对应“★”指标为未实质性响应、“▲”指标评审打分为0分且为负偏离、一般指标正偏离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不再重新发放招标文件,报名供应商需按明确的证明材料制作投标文件,因未按照要求提供已明确证明材料,导致流废标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怡然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真:无

地址: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 (略) ,河东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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