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1.“供应商资格要求人员要求/3包”要求驻点人员为二级注册造价师或同等资格(专业:交通运输工程),请问我公司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师(专业:交通运输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问2.本项目第3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评审办法对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均为“概算投资1亿元以上交通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工程定案报告或定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如果业绩为单纯的跟踪审计不含结算初审的话,成果文件仅具有跟踪审计报告,并无工程定案报告或定案表,请问我公司提供符合时间及金额要求的结算审计业绩合同,同时提供定案表,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澄清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安徽省交 (略)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