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桶装饮用水更正公告二
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桶装饮用水更正公告二
采购执行编号: | TC249DC4P |
首次公示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医科大学 |
采购人地址: | (略) (略) 路1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话: | 02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座5楼) |
经办人名称: | 何倩、张诗靖 |
联系电话: | * |
更正事项: | 一、将第四篇 第一条 第(二)款 第1项 资格性审查表格中检查因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检查内容更正为: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二、将第四篇 第一条 第(十)款的内容更正为: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部分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将第四篇 第二条 磋商报价的评分标准第3条中磋商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更正为:供应商报价偏差率为正数时,磋商报价得分=25-偏差率*100*0.4;报价偏差率为负数时,磋商报价得分=25+偏差率*100*0.2。非整数的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 详细修改内容详见随本更正公告一并发布的附件。 |
采购执行编号: | TC249DC4P |
首次公示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医科大学 |
采购人地址: | (略) (略) 路1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话: | 02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座5楼) |
经办人名称: | 何倩、张诗靖 |
联系电话: | * |
更正事项: | 一、将第四篇 第一条 第(二)款 第1项 资格性审查表格中检查因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检查内容更正为: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二、将第四篇 第一条 第(十)款的内容更正为: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部分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将第四篇 第二条 磋商报价的评分标准第3条中磋商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更正为:供应商报价偏差率为正数时,磋商报价得分=25-偏差率*100*0.4;报价偏差率为负数时,磋商报价得分=25+偏差率*100*0.2。非整数的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 详细修改内容详见随本更正公告一并发布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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