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设计项目的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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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设计项目的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设计项目”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第二章 评标办法 1.审查资料 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略) 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略) 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建议修改为“第二章 评标办法 1.审查资料 ⑥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回复一:本项修改为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二、本项目为纸质现场投标,资信证明文件提供的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均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皖能 (略)

  地址: (略) 城投大厦

  联系人:陈倩倩、江玉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曹思敏

  联系方式:0550-*、*

   2024年8月6日
初审:江玉龙
复审:王秀超
终审:周伟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设计项目”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第二章 评标办法 1.审查资料 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略) 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略) 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建议修改为“第二章 评标办法 1.审查资料 ⑥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回复一:本项修改为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二、本项目为纸质现场投标,资信证明文件提供的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均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皖能 (略)

  地址: (略) 城投大厦

  联系人:陈倩倩、江玉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曹思敏

  联系方式:0550-*、*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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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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