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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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设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以民航藏局函[2024]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民航西藏自 (略) ,建设资金来自西藏区局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拉萨贡嘎机场

2.3项目概况:为保证机场配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满足机场长远发展需求,建设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对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增高压开关柜9台、利旧改造高压开关柜8 台、新增低压开关柜25台、新增变压器3台,更新配电系统、电缆及通道,配套电力监控及能耗系统、土建改造等。

2.4比选范围: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规范和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对于《关于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现场调研情况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环保消防专项设计、根据工程实施需要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 ,施工过程中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不停航施工方案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编制及研究论证,施工、验收和维保期间设计现场服务及BIM应用及管理(含BIM竣工验收模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2.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设计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比选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选人资格要求

3.1投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选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电力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人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申请,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信息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投选。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4.比选登记

4.1 请投选人于2024年8月7日10:00:00至2024年8月9日12:00: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西藏区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与法务部(拉萨贡嘎机场民航区 (略) 内)(http://**)进行投选登记,投选登记通过后,比选人以邮件方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各投选人登记邮箱。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本公告3.2、3.3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查询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投选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拉萨贡嘎机场

联系人:苏伟

联系电话:0891-*


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设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以民航藏局函[2024]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民航西藏自 (略) ,建设资金来自西藏区局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拉萨贡嘎机场

2.3项目概况:为保证机场配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满足机场长远发展需求,建设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对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增高压开关柜9台、利旧改造高压开关柜8 台、新增低压开关柜25台、新增变压器3台,更新配电系统、电缆及通道,配套电力监控及能耗系统、土建改造等。

2.4比选范围: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规范和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对于《关于拉萨贡嘎机场南区供电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现场调研情况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环保消防专项设计、根据工程实施需要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 ,施工过程中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不停航施工方案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编制及研究论证,施工、验收和维保期间设计现场服务及BIM应用及管理(含BIM竣工验收模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2.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设计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比选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选人资格要求

3.1投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选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电力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人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申请,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信息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投选。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4.比选登记

4.1 请投选人于2024年8月7日10:00:00至2024年8月9日12:00: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西藏区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与法务部(拉萨贡嘎机场民航区 (略) 内)(http://**)进行投选登记,投选登记通过后,比选人以邮件方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各投选人登记邮箱。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本公告3.2、3.3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查询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投选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拉萨贡嘎机场

联系人:苏伟

联系电话: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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