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项目4标段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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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项目4标段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数字化转型项目4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略) 数字化转型项目-4标段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FWZ*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4标段:

1.我公司建议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得2分,最高得2分”,修改为“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安防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答: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得2分,最高得2分”,现修改为“(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安防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2.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建议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或安防监控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建议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建议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资格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答: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资格证书的,得2分”,现修改为“(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资格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

5.建议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实力”中“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服务能力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以上的得2分”。

答: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实力”中“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服务能力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

6.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方是否必须为项目业主,如业绩为分包业绩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 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兴泰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1688号

联系人:宇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 号

(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8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7日

附件:2024*标段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数字化转型项目4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略) 数字化转型项目-4标段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FWZ*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4标段:

1.我公司建议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得2分,最高得2分”,修改为“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安防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答: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得2分,最高得2分”,现修改为“(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安防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2.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建议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或安防监控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建议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建议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资格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答: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团队实力”中“(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资格证书的,得2分”,现修改为“(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资格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

5.建议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实力”中“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服务能力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以上的得2分”。

答:原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实力”中“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服务能力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

6.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方是否必须为项目业主,如业绩为分包业绩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 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兴泰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1688号

联系人:宇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 号

(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8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7日

附件:2024*标段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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