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略) (略) 厂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项 (略) 太湖工业园区,于2024年5月9号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现 (略) 标高数据测算有误,现根据 (略) 标高调整项目场地标高,因此对总平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造成部分内容及相关指标变动。现根据业主申请,具体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场地标高变更:原滨海大道车行道中心线对应场地出入口中心线标高为10.20,实际为 12.530,厂区内出入口标高由11.00 变更为 12.80,厂区内整个场地标高相应调整抬高。拟建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6#厂房、综合楼原室内地坪标高由11.60调整为13.40。

  变更内容详见相关设计图纸,以上标高调整均未造成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变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各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调整有异议或要求听证,请于公告发布次日起七天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联系人:小陈,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城厢区自然资源局窗口)。

  附图:1、原总平面图、道路竖向图(变更前)

  2、拟变更总平面图、道路竖向图(变更后)

   (略)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略) (略) 厂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项 (略) 太湖工业园区,于2024年5月9号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现 (略) 标高数据测算有误,现根据 (略) 标高调整项目场地标高,因此对总平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造成部分内容及相关指标变动。现根据业主申请,具体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场地标高变更:原滨海大道车行道中心线对应场地出入口中心线标高为10.20,实际为 12.530,厂区内出入口标高由11.00 变更为 12.80,厂区内整个场地标高相应调整抬高。拟建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6#厂房、综合楼原室内地坪标高由11.60调整为13.40。

  变更内容详见相关设计图纸,以上标高调整均未造成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变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各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调整有异议或要求听证,请于公告发布次日起七天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联系人:小陈,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城厢区自然资源局窗口)。

  附图:1、原总平面图、道路竖向图(变更前)

  2、拟变更总平面图、道路竖向图(变更后)

   (略)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