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2024-*)
我部正在组织的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2024-*),因采购单位要求,现对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指标和▲指标”明确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标的名称:供靶服务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标的名称:检飞服务
★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因参数不完整,具体参数响应以供应商获取的完整参数为准,本次公告仅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明确要求为准,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对应“★”指标为未实质性响应、“▲”指标评审打分为0分且为负偏离、一般指标正偏离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不再重新发放招标文件,报名供应商需按明确的证明材料制作投标文件,因未按照要求提供已明确证明材料,导致流废标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怡然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 真: 无
地 址: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2024-*)
我部正在组织的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2024-*),因采购单位要求,现对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指标和▲指标”明确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标的名称:供靶服务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标的名称:检飞服务
★ 1、同空控制能力:≥6架;(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雷达散射特性:≤0.1m㎡(C/X/Ku波段,头向:方位±30°、俯仰0°范围内均值);(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某某速度:≥240m/s,<340m/s;低空超低空某某速度≮150m/s(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 1、控制方向:≥4个(起始控制点间隔大于1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2、航程:总航程≮600km,超低空飞行段航程≮100km(相高100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3、最低飞行高度:≯15m(相高)。(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4、测控距离:≥300km(提供第三方机构测试证明)
(因参数不完整,具体参数响应以供应商获取的完整参数为准,本次公告仅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明确要求为准,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对应“★”指标为未实质性响应、“▲”指标评审打分为0分且为负偏离、一般指标正偏离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不再重新发放招标文件,报名供应商需按明确的证明材料制作投标文件,因未按照要求提供已明确证明材料,导致流废标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怡然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 真: 无
地 址: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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