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集团资产招租第十七批变更条件
演艺集团资产招租第十七批变更条件
演艺集团资产招租(第十七批)(变更条件)
信息披露日期:2024-08-08 至 2024-08-14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位于报业大厦10楼(艺术中心大厦10层办公商业),招租面积338.07㎡。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否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 | ■是 □否 □未安装 | ||||||
燃气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话 | □是 ■否 □未安装 | ||||||
光纤 | □是 ■否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是 ■否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物业保证金:根据所在物业的实际费用收取2个月的物业保证金。 7.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无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行业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期为3年,自招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 ||||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按月支付 | 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按月支付。以后租赁费支付时间为上一个租赁期限届满5日以前支付下一个月租赁费用。第一期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 | |||||
租赁保证金 | 2个月租金 | 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 | |||||
交易保证金 | *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场踏勘表(需招租方签字确认);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 (略) 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 (略) 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851-* |
演艺集团资产招租(第十七批)(变更条件)
信息披露日期:2024-08-08 至 2024-08-14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位于报业大厦10楼(艺术中心大厦10层办公商业),招租面积338.07㎡。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否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 | ■是 □否 □未安装 | ||||||
燃气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话 | □是 ■否 □未安装 | ||||||
光纤 | □是 ■否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是 ■否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物业保证金:根据所在物业的实际费用收取2个月的物业保证金。 7.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无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行业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期为3年,自招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 ||||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按月支付 | 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按月支付。以后租赁费支付时间为上一个租赁期限届满5日以前支付下一个月租赁费用。第一期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 | |||||
租赁保证金 | 2个月租金 | 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 | |||||
交易保证金 | *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场踏勘表(需招租方签字确认);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 (略) 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 (略) 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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