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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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E**Z02
投标资格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22 08:3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开标时间 2024-08-22 08:3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4)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1、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预付款原“(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8%,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现修改为“(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

2、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原“(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则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现修改为“(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中标人采用非现金(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则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

二、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略) 生态水系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7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E**Z02
投标资格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22 08:3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开标时间 2024-08-22 08:3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4)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梅妃故里)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1、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预付款原“(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8%,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现修改为“(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

2、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原“(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则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现修改为“(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中标人采用非现金(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则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

二、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略) 生态水系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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