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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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要求:项目经理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具有 3 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 3500 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 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的规定冲突,以何为准?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2、评标办法2.2.3(2)注中“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要求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新承接项目也可,在建或新承接项目没有竣工验收报告,此条要求有误,请明确?同时本条要求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 “若要求项目经理业绩,则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3、本项目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4元,暂估价内容为外立面装饰工程及燃气工程,现清单中无总承包服务费列项,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是否不须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报价,结算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8.2?总承包服务费”规定的费率结算?

答:总承包服务费已包含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无需另行报价,结算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8.2总承包服务费”规定的费率进行结算。

4、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cjz文件《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中有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的信息,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为套定额自主报价,因投标人套定额与招标控制价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投标人提供的《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中信息与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cjz文件中的信息不可能完全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是否由投标人根据自主套项的内容进行提供?

答: 需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执行报价和生成确认投标报价文件。

二、1、招标文件中P239页7)条款约定:“本项目已申办临时用地,费用约【】元/月,该费用由总包单位全部承担(建设单位不针对该笔费用另行开具发票)。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延期手续由总包单位自行办理且承担全部费用。”可否告知临时用地的占地面积及租赁单价?

答:该内容为通用条款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1施工准备中1.2条关于施工场地提供。

2、招标文件中P248页总承包服务费8.2.⑥中约定:“负责提供内、外脚手架供各参建单位使用,脚手架搭设应考虑外墙装修单位施工需要,避免装修单位施工外墙石材时重复搭设;脚手架的拆除须得到监理、代建单位的书面认可,若未经许可拆除后专业分包人需使用,总包单位需重新按要求搭设,所有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投标人可以按照进度计划提供场地内现有脚手架、设备,但投标人根据计划合理合规拆除后,若其他分包需要,应由专业分包单位自行搭设并承担其费用。

答:投标人根据计划合理合规拆除脚手架也须得到监理、代建单位的书面认可,若未经许可拆除后专业分包人需使用,总包单位需重新按要求搭设,所有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

3、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进度款为节点支付,请问预付款金额在节点支付比例范围内吗?比如,第一个节点15%是否包含预付款的10%?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中P265页27.1.2约定:“竣工资料的费用均由总包单位承担”是否包含档案馆内的建档费用?此费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材料调价的基准价,但工程量清单中第四大项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中提到(八)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期材 (略) 场价格,此价格是否为材料基准价?

答: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6、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六) (略) 勘 (略) 提供的岩土勘察报告(2024年7月)未提供。

答:施工图内已充分考虑此部分内容。

7、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七)本项目原始地形测量资料未提供。

答:施工图内已充分考虑此部分内容。

8、招标文件中P285页总包单位需配合的工作12.6:“负 (略) 及设备设施施工时需破除的支护及冠梁的破除工程;”此项不在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且尙不知晓现场地基情况,建议将其单独列项填报。 招标文件中P286页总包单位需配合的工作12.13:“若因为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二次开槽及其他返工情况,总包单位具有协调各分包单位的义务,如协商不成,总包单位应承担该部分修缮工作,不得推诿;”此项责任不在总包,总包可配合施工,但费用是否应按其性质按实计取?

答:(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现场约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内容投标人已知晓。(2)总包单位需配合建设单位有序推进各项施工内容。

9、招标文件附件八承诺函2中提到:“二、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应付款项和付款进度不受产业园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调整而变化,投标人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里载明的施工支付节点请款。另,投标人特别明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全部包干价,已含有因产业园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原因产生的停工、待工、延长工期等可能产生的人材机相关全部费用。投标人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签证、增加相关费用和结算等计取。否则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招标人可以据此解除中标合同。”此条是否与材料调差条款相悖?且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文件中写到的包干价是否将单价合同改为固定总价合同?

答: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包干价,投标人应考虑相关费用。

10、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三)材料、设备报价、采购要求 1.投标人应按“ 投标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格式填报材料、设备的价格,投标人填报的材料、设备档次须与《材料品牌参考表》相当于或不低于其材料、设备档次。”在项目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不足以支撑确定材料品牌,建议招标人取消此条要求。

答:补充《材料品牌参考表》,详见补遗文件01号。

11、工程量清单说明第35条中提到:“招标人已实施的围挡、大门等属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招标人按实际发生金额(具体金额以招标人与第三方实施单位竣工结算金额为准)在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如投标人认为已实施的围挡不满足自身要求,而二次搭设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前期发生的安全文明费用应该由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前期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包含拆,应由前期单位负责,与投标人无关,中标后所发生的相关安全文明费才属于中标单位范围,建议招标人对此条进行调整。

答:总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均由总包单位实施完成。

三、招标文件未见限定品牌,是否遗漏?还是需要我方进行填写,请明确。

答:补充《材料品牌参考表》,详见补遗文件01号。

四、1、“招标公告第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 3500 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 问:若提供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经理业绩,那该项目经理即为在建项目经理,不知是否矛盾?是否可以理解为:曾经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未竣工或中途变更为其他人也算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3(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过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3分。” 问:若提供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技术负责人业绩,那该技术负责人即为在建技术负责人,不知是否矛盾?是否可以理解为:曾经以技术负责人参与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未竣工或中途变更为其他人也算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五、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问1、项目经理要求3个业绩门槛过高,2、项目经理的业绩可以在建或新承接是否存在可用在建项目经理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招标人:四川海吉星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现将本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中的业绩要求由“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具有 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在 3500 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项目经理提供的项目业绩应满足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是指从2021年(含)后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在此期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要求由“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过 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3分。”修改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是指从2021年(含)后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内,以项目经理身份每参与过 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1分,此细项最多得3分。”

三、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修改为“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要求由“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过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3分。”修改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是指从2021年(含)后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内,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每参与过 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1分,此细项最多得3分。”

五、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修改为“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现新上传本项目参考品牌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本品牌表作为本项目合同的补充内容。

七、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海吉星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2024年08月07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要求:项目经理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具有 3 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 3500 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 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的规定冲突,以何为准?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2、评标办法2.2.3(2)注中“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要求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新承接项目也可,在建或新承接项目没有竣工验收报告,此条要求有误,请明确?同时本条要求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 “若要求项目经理业绩,则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3、本项目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4元,暂估价内容为外立面装饰工程及燃气工程,现清单中无总承包服务费列项,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是否不须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报价,结算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8.2?总承包服务费”规定的费率结算?

答:总承包服务费已包含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无需另行报价,结算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8.2总承包服务费”规定的费率进行结算。

4、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cjz文件《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中有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的信息,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为套定额自主报价,因投标人套定额与招标控制价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投标人提供的《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中信息与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cjz文件中的信息不可能完全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是否由投标人根据自主套项的内容进行提供?

答: 需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执行报价和生成确认投标报价文件。

二、1、招标文件中P239页7)条款约定:“本项目已申办临时用地,费用约【】元/月,该费用由总包单位全部承担(建设单位不针对该笔费用另行开具发票)。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延期手续由总包单位自行办理且承担全部费用。”可否告知临时用地的占地面积及租赁单价?

答:该内容为通用条款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1施工准备中1.2条关于施工场地提供。

2、招标文件中P248页总承包服务费8.2.⑥中约定:“负责提供内、外脚手架供各参建单位使用,脚手架搭设应考虑外墙装修单位施工需要,避免装修单位施工外墙石材时重复搭设;脚手架的拆除须得到监理、代建单位的书面认可,若未经许可拆除后专业分包人需使用,总包单位需重新按要求搭设,所有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投标人可以按照进度计划提供场地内现有脚手架、设备,但投标人根据计划合理合规拆除后,若其他分包需要,应由专业分包单位自行搭设并承担其费用。

答:投标人根据计划合理合规拆除脚手架也须得到监理、代建单位的书面认可,若未经许可拆除后专业分包人需使用,总包单位需重新按要求搭设,所有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

3、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进度款为节点支付,请问预付款金额在节点支付比例范围内吗?比如,第一个节点15%是否包含预付款的10%?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中P265页27.1.2约定:“竣工资料的费用均由总包单位承担”是否包含档案馆内的建档费用?此费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材料调价的基准价,但工程量清单中第四大项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中提到(八)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6期材 (略) 场价格,此价格是否为材料基准价?

答: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6、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六) (略) 勘 (略) 提供的岩土勘察报告(2024年7月)未提供。

答:施工图内已充分考虑此部分内容。

7、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七)本项目原始地形测量资料未提供。

答:施工图内已充分考虑此部分内容。

8、招标文件中P285页总包单位需配合的工作12.6:“负 (略) 及设备设施施工时需破除的支护及冠梁的破除工程;”此项不在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且尙不知晓现场地基情况,建议将其单独列项填报。 招标文件中P286页总包单位需配合的工作12.13:“若因为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二次开槽及其他返工情况,总包单位具有协调各分包单位的义务,如协商不成,总包单位应承担该部分修缮工作,不得推诿;”此项责任不在总包,总包可配合施工,但费用是否应按其性质按实计取?

答:(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现场约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内容投标人已知晓。(2)总包单位需配合建设单位有序推进各项施工内容。

9、招标文件附件八承诺函2中提到:“二、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应付款项和付款进度不受产业园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调整而变化,投标人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里载明的施工支付节点请款。另,投标人特别明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全部包干价,已含有因产业园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原因产生的停工、待工、延长工期等可能产生的人材机相关全部费用。投标人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签证、增加相关费用和结算等计取。否则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招标人可以据此解除中标合同。”此条是否与材料调差条款相悖?且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文件中写到的包干价是否将单价合同改为固定总价合同?

答: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包干价,投标人应考虑相关费用。

10、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三)材料、设备报价、采购要求 1.投标人应按“ 投标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格式填报材料、设备的价格,投标人填报的材料、设备档次须与《材料品牌参考表》相当于或不低于其材料、设备档次。”在项目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不足以支撑确定材料品牌,建议招标人取消此条要求。

答:补充《材料品牌参考表》,详见补遗文件01号。

11、工程量清单说明第35条中提到:“招标人已实施的围挡、大门等属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招标人按实际发生金额(具体金额以招标人与第三方实施单位竣工结算金额为准)在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如投标人认为已实施的围挡不满足自身要求,而二次搭设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前期发生的安全文明费用应该由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前期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包含拆,应由前期单位负责,与投标人无关,中标后所发生的相关安全文明费才属于中标单位范围,建议招标人对此条进行调整。

答:总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均由总包单位实施完成。

三、招标文件未见限定品牌,是否遗漏?还是需要我方进行填写,请明确。

答:补充《材料品牌参考表》,详见补遗文件01号。

四、1、“招标公告第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 3500 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 问:若提供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经理业绩,那该项目经理即为在建项目经理,不知是否矛盾?是否可以理解为:曾经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未竣工或中途变更为其他人也算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3(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过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3分。” 问:若提供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技术负责人业绩,那该技术负责人即为在建技术负责人,不知是否矛盾?是否可以理解为:曾经以技术负责人参与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未竣工或中途变更为其他人也算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五、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问1、项目经理要求3个业绩门槛过高,2、项目经理的业绩可以在建或新承接是否存在可用在建项目经理

答:具体内容按补遗文件01号中的要求为准。

招标人:四川海吉星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加工区项目展示中心工程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现将本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中的业绩要求由“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具有 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在 3500 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项目经理提供的项目业绩应满足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是指从2021年(含)后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在此期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要求由“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过 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3分。”修改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是指从2021年(含)后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内,以项目经理身份每参与过 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1分,此细项最多得3分。”

三、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修改为“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要求由“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过3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3分。”修改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是指从2021年(含)后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内,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每参与过 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在35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业绩得1分,此细项最多得3分。”

五、现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中的“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修改为“业绩证明资料为:①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现新上传本项目参考品牌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本品牌表作为本项目合同的补充内容。

七、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海吉星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202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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