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中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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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中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略)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采购

(略)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QFZH-2024-S006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13 分)类似案例(10分)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GCP项目的案例和经验,以证明其具备成功执行此类项目的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并 (略) 站中标公告截图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每提供完整1份得2分,本项最高10分。不符合附件规定要求者,本项得分直接判零。”变更为“供应商应提供 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GCP项目的案例和经验,以证明其具备成功执行此类项目的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完整1份得2分,本项最高 10分。”

2. 评分标准:服务(32 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0 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项目团队应包含临床研究人员、数据管理分析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组成,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每缺少一个关键岗位扣2分,扣完为止。”变更为“投标供应商项目团队应包含但不限于团队负责人、GCP辅助人员、培训人员、数据管理分析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组成,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每缺少一个岗位扣2分,扣完为止。”

3. 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27条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因项目需要,需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略) 相关业务负责人出具现场勘查技术确认函。了解项目实施范围和需求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合理报价。成交后若因对项目现场了解不够而导致的一切问题或报价不合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变更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项目实施范围和需求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合理报价。成交后若因对项目现场了解不够而导致的一切问题或报价不合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项目联系人:蔺院长,*。”

更正日期:2024年8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 (略) 下载相关资料,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联系人:蔺院长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29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招标中心

联系人:康振卿

联系方式:0531-*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康振卿

联系电话:0531-*

(略)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采购

(略)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QFZH-2024-S006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13 分)类似案例(10分)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GCP项目的案例和经验,以证明其具备成功执行此类项目的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并 (略) 站中标公告截图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每提供完整1份得2分,本项最高10分。不符合附件规定要求者,本项得分直接判零。”变更为“供应商应提供 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GCP项目的案例和经验,以证明其具备成功执行此类项目的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完整1份得2分,本项最高 10分。”

2. 评分标准:服务(32 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0 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项目团队应包含临床研究人员、数据管理分析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组成,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每缺少一个关键岗位扣2分,扣完为止。”变更为“投标供应商项目团队应包含但不限于团队负责人、GCP辅助人员、培训人员、数据管理分析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组成,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每缺少一个岗位扣2分,扣完为止。”

3. 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27条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因项目需要,需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略) 相关业务负责人出具现场勘查技术确认函。了解项目实施范围和需求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合理报价。成交后若因对项目现场了解不够而导致的一切问题或报价不合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变更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项目实施范围和需求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合理报价。成交后若因对项目现场了解不够而导致的一切问题或报价不合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项目联系人:蔺院长,*。”

更正日期:2024年8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 (略) 下载相关资料,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联系人:蔺院长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29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招标中心

联系人:康振卿

联系方式:0531-*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康振卿

联系电话: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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