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安居红豆湾府3栋1012、物业公开招租延期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安居红豆湾府3栋1012、物业公开招租延期
(略) (略) 安居红豆湾府3栋1012、2001-3001物业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 JC*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安居红豆湾府3栋1012、2001-3001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略) 房屋 (略)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9日 | ||
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2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略) 大鹏新区安居红豆湾府3栋1-3层1012、2001-3001 | ||
出租资产面积 | 4614.07㎡ | |||
招租底价 | 15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1% | |||
物业管理费 | 一层*/平方米/月,二、三层4元/平方米/月 (按建筑面积收取)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空调费 | 无 | |||
其他费用 | 设备设施使用费*/平方米/月(如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发生增容等改变导致费用增加,则该项收费相应调整,具体以招租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出租期限 | 12年 | |||
免租期 | 6个月(承租方若有装修需求,可向招租人书面申请免租期,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该商铺招租公告发布的免租期限。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从第二年起,每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 | |||
经营业态限定 | 酒店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毛坯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 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装修方案及店铺招牌设计方案需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执行)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首年首月租金的三倍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 招租人需求 | |||
其他 | 1、合同签约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本项目已签约的商铺业态不在本次招租业态范围内; 3、原合同期内提前退租的 (略) 6个月内不能参加其退租商铺的公开招租。 | |||
竞价人资格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未在中国执行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止,竞价人须具有从事与本项目经营业态限定相关的业态、经营期限(合同已执行时间)不少于1年和经营面积不小于3000㎡(含)的业绩; 4、竞价人须提供意向承租物业用途说明(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向承租物业用途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由招租人进行详细审查,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5、竞价人需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招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发现竞价人变更承租用途的,招租人直接取消中选资格及相应的承租资格;招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发现竞价人变更承租用途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点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的截图或打印件( (略) 址:http://**);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和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未在中国执行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http://**); 3、提供意向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日期、租赁用途、租赁时间、租赁面积、盖章页)等材料。 (1)如为自有物业,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和经营业态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在该房屋注册办理的营业执照、产权面积、场地照片等; (2)如为租赁物业,提供租赁合同(续签合同需提供上一份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签订日期、租赁用途(经营范围)、租赁地点、租赁面积、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以上提供业态业绩需与本项目经营业态限定相关;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的承诺。 | |||
二、自然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手印):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若授权他人办理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未在中国执行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http://**); 3、提供意向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的证明材料; (1)如为自有物业,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和经营业态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在该房屋注册办理的营业执照、产权面积、场地照片等; (2)如为租赁物业,提供租赁合同(续签合同需提供上一份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签订日期、租赁用途(经营范围)、租赁地点、租赁面积、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以上提供业态业绩需与本项目经营业态限定相关;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的承诺。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一次性报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
报名方式 | 一、网上注册: 竞租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租人完成注册信息后即可登录报名。 | |||
二、项目报名: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金额(人民币 元) | 人民币*.15元 | |||
缴纳信息 | 1、请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 (略) 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 (略) ”/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收款账户及交易附言);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保证金的错缴、漏缴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将退回至竞价人对公账户。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址: http://**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 | |||
竞价有效期 | 120天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获取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 (略) |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57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层 | |||
联系人 | 蔡名龙、殷涛 | |||
联系方式 | *、* | |||
网址 | (略) : http://** 深圳 (略) http://** | |||
本项目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相关程序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延期周期为10个工作日) | ||||
处理方式 公告次数 | 2家及以上 合格报名者 | 1家合格报名者 | 无合格报名者 | |
首次公告 | 公开竞价 | 可报协议租赁 | 延期 | |
二次公告 | 公开竞价 | 可报协议租赁 | 可调整招租方案后重新招租 | |
特别说明 | 一、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交易机构(深圳 (略) )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二、交易机构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及竞价的程序和方式并不构成其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价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物业及承租物业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价人如对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充分理解招租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与交易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基于对招租文件项目信息和交易程序了解并认可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竞价活动,最终以交易各方签定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
(略) (略) 安居红豆湾府3栋1012、2001-3001物业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 JC*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安居红豆湾府3栋1012、2001-3001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略) 房屋 (略)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9日 | ||
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2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略) 大鹏新区安居红豆湾府3栋1-3层1012、2001-3001 | ||
出租资产面积 | 4614.07㎡ | |||
招租底价 | 15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1% | |||
物业管理费 | 一层*/平方米/月,二、三层4元/平方米/月 (按建筑面积收取)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空调费 | 无 | |||
其他费用 | 设备设施使用费*/平方米/月(如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发生增容等改变导致费用增加,则该项收费相应调整,具体以招租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出租期限 | 12年 | |||
免租期 | 6个月(承租方若有装修需求,可向招租人书面申请免租期,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该商铺招租公告发布的免租期限。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从第二年起,每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 | |||
经营业态限定 | 酒店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毛坯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 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装修方案及店铺招牌设计方案需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执行)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首年首月租金的三倍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 招租人需求 | |||
其他 | 1、合同签约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本项目已签约的商铺业态不在本次招租业态范围内; 3、原合同期内提前退租的 (略) 6个月内不能参加其退租商铺的公开招租。 | |||
竞价人资格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未在中国执行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止,竞价人须具有从事与本项目经营业态限定相关的业态、经营期限(合同已执行时间)不少于1年和经营面积不小于3000㎡(含)的业绩; 4、竞价人须提供意向承租物业用途说明(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向承租物业用途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由招租人进行详细审查,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5、竞价人需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招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发现竞价人变更承租用途的,招租人直接取消中选资格及相应的承租资格;招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发现竞价人变更承租用途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点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的截图或打印件( (略) 址:http://**);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和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未在中国执行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http://**); 3、提供意向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日期、租赁用途、租赁时间、租赁面积、盖章页)等材料。 (1)如为自有物业,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和经营业态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在该房屋注册办理的营业执照、产权面积、场地照片等; (2)如为租赁物业,提供租赁合同(续签合同需提供上一份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签订日期、租赁用途(经营范围)、租赁地点、租赁面积、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以上提供业态业绩需与本项目经营业态限定相关;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的承诺。 | |||
二、自然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手印):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若授权他人办理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未在中国执行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http://**); 3、提供意向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的证明材料; (1)如为自有物业,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和经营业态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在该房屋注册办理的营业执照、产权面积、场地照片等; (2)如为租赁物业,提供租赁合同(续签合同需提供上一份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应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签订日期、租赁用途(经营范围)、租赁地点、租赁面积、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以上提供业态业绩需与本项目经营业态限定相关;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的承诺。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一次性报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
报名方式 | 一、网上注册: 竞租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租人完成注册信息后即可登录报名。 | |||
二、项目报名: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金额(人民币 元) | 人民币*.15元 | |||
缴纳信息 | 1、请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 (略) 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 (略) ”/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收款账户及交易附言);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保证金的错缴、漏缴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将退回至竞价人对公账户。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址: http://**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 | |||
竞价有效期 | 120天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获取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 (略) |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57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层 | |||
联系人 | 蔡名龙、殷涛 | |||
联系方式 | *、* | |||
网址 | (略) : http://** 深圳 (略) http://** | |||
本项目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相关程序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延期周期为10个工作日) | ||||
处理方式 公告次数 | 2家及以上 合格报名者 | 1家合格报名者 | 无合格报名者 | |
首次公告 | 公开竞价 | 可报协议租赁 | 延期 | |
二次公告 | 公开竞价 | 可报协议租赁 | 可调整招租方案后重新招租 | |
特别说明 | 一、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交易机构(深圳 (略) )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二、交易机构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及竞价的程序和方式并不构成其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价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物业及承租物业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价人如对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充分理解招租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与交易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基于对招租文件项目信息和交易程序了解并认可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竞价活动,最终以交易各方签定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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