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宁波市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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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宁波市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财政局 (略) 地方金融监管局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印发< (略) 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医保发〔2021〕26号)文件精神, (略) 医疗保障局委托宁波 (略) 就202 (略) 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 (略) 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接受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时间:2024年8月8日

一、项目名称:202 (略) 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 (略) 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NBGODOZB*

三、服务地点:遴选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一年

五、遴选内容: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不超过9家(含)符合资 (略) 承办202 (略) 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略) 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可以参与响应,但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授权或者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章程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略) 或其分支机构, (略) 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有更换新版保险许可证的,也予认可)。

2.供应商治理良好,经营管理稳健,供应商法人机构 (略)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接管期间。

3.供应商所属法人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2023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4.遵守共保原则。

七、遴选文件的获取:

(一)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前往线下获取地点获取遴选文件。

(三)线下获取地点:宁兴国贸大厦A座( (略) 鄞 (略) 510号)20楼2017室

(四)遴选文件每套价格300元,售后不退。

请将遴选文件费用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

(五)现场获取遴选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的身份证和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供应商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的才被视作按规定获取。未按规定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供应商,请慎重获取。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30。

(二)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须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 (略) (鄞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响应文件,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28日9:30。

(二)开启地点:宁波 (略) ( (略) 鄞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

▲十、响应保证金:

(一)递交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其他形式的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 (略) 账户转出。

(二)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三)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前完成提交。

(四)请将响应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

(五)退回: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退还未入围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入围供应商签订共保章程,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报遴选人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退还入围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响应 (略) 退还,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回,不予退回的响应保证金用于项目运营:

1.经查实,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谋取中选的。

2.入围供应商未按要求签订共保章程的。

十一、本项目 (略) 址:

本次遴选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宁波 (略) (http://**)、宁波 (略) 网站(http://**)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质疑的,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未按照本遴选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遴选人: (略) 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0574-*

遴选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 址:鄞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黄一达、徐情情、叶雪琼、唐权勇、俞跃毅

联系方式:0574-*、0574-*

邮箱:*@*q.com

监督人: (略) 医疗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屠先生

联系电话:0574-*


根据《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财政局 (略) 地方金融监管局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印发< (略) 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医保发〔2021〕26号)文件精神, (略) 医疗保障局委托宁波 (略) 就202 (略) 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 (略) 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接受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时间:2024年8月8日

一、项目名称:202 (略) 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 (略) 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NBGODOZB*

三、服务地点:遴选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一年

五、遴选内容: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不超过9家(含)符合资 (略) 承办202 (略) 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略) 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可以参与响应,但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授权或者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章程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略) 或其分支机构, (略) 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有更换新版保险许可证的,也予认可)。

2.供应商治理良好,经营管理稳健,供应商法人机构 (略)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接管期间。

3.供应商所属法人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2023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4.遵守共保原则。

七、遴选文件的获取:

(一)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前往线下获取地点获取遴选文件。

(三)线下获取地点:宁兴国贸大厦A座( (略) 鄞 (略) 510号)20楼2017室

(四)遴选文件每套价格300元,售后不退。

请将遴选文件费用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

(五)现场获取遴选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的身份证和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供应商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的才被视作按规定获取。未按规定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供应商,请慎重获取。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30。

(二)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须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 (略) (鄞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响应文件,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28日9:30。

(二)开启地点:宁波 (略) ( (略) 鄞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

▲十、响应保证金:

(一)递交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其他形式的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 (略) 账户转出。

(二)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三)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前完成提交。

(四)请将响应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

(五)退回: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退还未入围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入围供应商签订共保章程,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报遴选人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退还入围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响应 (略) 退还,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回,不予退回的响应保证金用于项目运营:

1.经查实,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谋取中选的。

2.入围供应商未按要求签订共保章程的。

十一、本项目 (略) 址:

本次遴选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宁波 (略) (http://**)、宁波 (略) 网站(http://**)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质疑的,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未按照本遴选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遴选人: (略) 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0574-*

遴选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 址:鄞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黄一达、徐情情、叶雪琼、唐权勇、俞跃毅

联系方式:0574-*、0574-*

邮箱:*@*q.com

监督人: (略) 医疗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屠先生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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