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废标公示
合作市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废标公示
公示标题 |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废标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公示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8-08 18:00:00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08-09 18:00:00 |
联系人 | 雷小龙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成交企业 | 成交价格 | 状态 |
---|---|---|---|---|---|---|---|
1 |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001 | 001 | 服务-监理 | *.0(元) | 四川同创 (略) | *.0(元) | 成交 |
公示内容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
废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ZJS-*
二、项目名称: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
三、废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合法性,我单位对本项目竞价环节、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报价等进行复核发现一下问题。
1.成都交大 (略) :相关截图模糊无法辨认,监理方案中项目名称错误。
2. (略) :“信用中国”截图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未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截图;
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无法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项目名称错误;
无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方案;
3.甘肃宏程 (略) :未提供“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说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4.三信 (略) :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无法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5.四川同创 (略)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中项目名称错误。
以上内容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规定。因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此次中标成交结果按无效处理。
四、公告期限
2024年8月8日18:00-2024年8月9日18:00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窗体顶端
招标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雷小龙
联系电话:*
2024年8月8日
公示标题 | 公示类型 | 终止竞价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至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终止原因 | 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公示标题 |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废标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公示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8-08 18:00:00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08-09 18:00:00 |
联系人 | 雷小龙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成交企业 | 成交价格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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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001 | 001 | 服务-监理 | *.0(元) | 四川同创 (略) | *.0(元) | 成交 |
公示内容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
废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ZJS-*
二、项目名称: (略) 城西热源厂改扩建项目监理
三、废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合法性,我单位对本项目竞价环节、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报价等进行复核发现一下问题。
1.成都交大 (略) :相关截图模糊无法辨认,监理方案中项目名称错误。
2. (略) :“信用中国”截图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未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截图;
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无法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项目名称错误;
无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方案;
3.甘肃宏程 (略) :未提供“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说明”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4.三信 (略) :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无法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5.四川同创 (略)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中项目名称错误。
以上内容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规定。因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此次中标成交结果按无效处理。
四、公告期限
2024年8月8日18:00-2024年8月9日18:00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窗体顶端
招标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雷小龙
联系电话:*
2024年8月8日
公示标题 | 公示类型 | 终止竞价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至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终止原因 | 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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