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王坪片区首期文旅康养综合开发项目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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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王坪片区首期文旅康养综合开发项目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山王坪片区首期文旅康养综合开发项目设计

答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答复如下:

1、既然各个专业都要求了注册执业资格,为什么项目负责人还要求双注册?是不是有内部指定单位?招标人不取消双注册,一定告到纪委去,看最后中标单位和招标人有什么关系?

答:商务部分中取消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加分项。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单位业绩能否共用

答: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投标单位业绩不能共用。

3、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单位业绩能否共用

答: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投标单位业绩不能共用。

4、为什么项目负责人需要双注册?是不是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取消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加分

答:商务部分中取消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加分项。

5、既然有规划专业负责人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了,为什么项目负责人还需要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加分?

答:商务部分中取消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加分项。

6、是否能在招标 (略) 场平均价格认定标准, (略) 场平均价,是否可以做废标处理?

答: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目前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费放开服务价格, (略) 场调节价;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即不允许作出“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等规定。

7、1.如果联合体成员单位是策划、产业类单位且没有资质,请问可以按照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算吗?

答:不能。

8、关于“大景观模式”的定义 · 问题: 标书中提到的“大景观模式”有没有明确的定义,是否是“大健康”“大旅游”下的衍生品,是否适合“全域景观”的模式类似? 关于山王坪康养策划方案的沿用 · 问题: 招标文件中有山王坪康养的完整策划方案,体系和架构比较完整,设计是否完全沿用这部分成果,或者是还可以挖掘其他相关资料? 关于总平面图和分区平面图的效果图归属 · 问题: 规划总平面图和分区平面图是否明确属于效果图的内容? 关于公共空间的布局要求 · 问题: 发包人要求中,重要功能布局中,规划范围中必须布局中的公共空间只能布局在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为什么?后续工作内容中第五条中公共空间包括的草坪、广场、露营地等需求可否建在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还是两个公共空间的含义不一样?

答:(1)标书中提到的“大景区模式”,不是衍生品,是指将本项目类比为景区,进入本项目区域则类似于进入景区,需统一设置停车、交通换乘相关设施,并实现对交通的统一管理,保证停车与换乘无缝衔接;需配套必须的公共设施,满足游客旅游需求;需考虑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旅居常住人口日常生活配套需求。

(2)山王坪康养策划方案仅作为本次设计的参考,不要求其策划内容在本次设计必须遵守、沿用,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己对本项目的理解进行优化。

(3)规划总平面图和分区平面图纳入效果图范围。

(4)本次设计中,公共空间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以外的全部区域;二是建设用地范围内,本次设计划定作为广场等公共活动的区域,包括草坪、露营等功能。

9、1.设计服务期限:规划20日天,方案、初步设计40日历天;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大,涉及专业较多,方案及初步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完成后还需编制概算,设计周期太短,建议增加设计周期。 2.技术部分是否可以设置目录; 3.技术标图标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字体、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本次标书为电子标,技术标是否统一改为A3格式, (略) 上评标阅览。

答:(1)本项目设计周期设置是结合项目推进需要进行的统一安排,为确保项目后续工作设计周期不作调整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技术部分”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3)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3页面,不分栏;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总体用地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流线组织图、概念性建筑总平面图、园林景观设计图、功能分区图、业态分析图、效果图除外)

10、1:外资单位没有国内资质是否可以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公告中要求“同一专业按资质低的确定资质等级”,那么外资单位如何界定? 2:外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一员是否也需要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证书办理”? 3:公告中没有明确评审方式和提交成果文件的要求,可否进一步明确?

答:(1)外资企业在国内执业的,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外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规定。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中非牵头人的联合体成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不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潜在投标人了解本项目详细内容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评审方式和提交成果文件的要求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CQZF格式,CQZF格式需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公共 (略) (http://**)服务导航-工程招投标-系统帮助 (略) 电子招投标软件下载,软件下载后才能打开招标文件。

二、补遗通知:

1、现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 踏勘现场 更正为

本项目组织踏勘现场,集中踏勘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时,集中踏勘集合地点:南川区山王坪喀斯特国家生态公园售票处。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陶部长,*。

本项目占地面积广,地形复杂,为更加确切了解项目需求 。各投标人应当根据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要求踏勘现场,以便获取项目现场情况及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无论招标人组织还是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潜在投标人根据踏勘项目现场做出的投标分析、推论和判断,应当自行负责。

2、现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 更正为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3页面,不分栏;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总体用地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流线组织图、概念性建筑总平面图、园林景观设计图、功能分区图、业态分析图、效果图除外)。

3、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更正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技术部分 30 分;

设计方案 22分;

效果图 8 分;

2.商务部分10分;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 4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4分;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2分;

3.投标报价 60 分。

4、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更正为

2.2.4(1)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

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

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3 分 评审要点:设计文件是否完整(含发包人要求中规定的总体用地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流线组织图、概念性建筑总平面图、园林景观设计图、效果图、功能分区图、业态分析图、 (略) 图、单体建筑 CAD 平立剖面图、投资估算等内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优得3.0分-2.7分,良得2.7分(不含)-2.4分,一般得2.4分(不含)-1.8分,差得1.8分(不含)-0分。

(略)

6 分 评审要点: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是否透彻;总 (略) 是否清晰;经营模式是否创新,是否植入“大景区”理念;经营性业态规模测算是否科学合理;经营性项目运营逻辑是否清晰、可行;地块指标控制体系是否符合片区发展要求;优得6.0分-5.4 分,良得5.4分(不含)-4.8分,一般得 4.8分(不含)-3.6 分,差得 3.6分(不含)-0 分。

平面布局

5 分 评审要点:功能分区是否明确,用地规划是否清晰、合理;总体布局是否符合片区经营要求;片区重要功能建筑是否齐备,布局是否合理,建筑布局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含人流、车流、停车换乘等)组织是否科学、合理;项目 (略) 规划(非建筑内部管线)是否符合片区发展需要、布局是否经济合理;优得5.0分-4.5分,良得4.5分(不含)-4.0分,一般得4.0分(不含)-3.0分,差得3.0分(不含)-0分。

建筑设计

3 分 评审要点:建筑造型、建筑空间是否充分体现创意性;建筑内部功能组织是否满足经营需求,与项目周边功能的衔接是否合理;建筑设计是否满足绿色、低碳要求,建筑结构设计是否经济合理;优得3.0分-2.7分,良得2.7分(不含)-2.4分,一般得2.4分(不含)-1.8分,差得1.8分(不含)-0分。

专业工程设计

2 分 评审要点:公共空间设计是否与植入经营理念,是否体现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环境景观与相邻建筑及周边建设区域是否协调;优得2.0分-1.8分,良得1.8分(不含)-1.6分,一般得1.6分(不含)-1.2分,差得1.2分(不含)-0分。

专项设计工作

2  分 评审要点:是否充分体现“大景区”的交通模式,道路平面、竖向是否科学、经济、合理;数字化设计是否满足项目定位及片区发展需求,是否满足片区智慧管理的需要;优得2.0分-1.8分,良得1.8分(不含)-1.6分,一般得1.6分(不含)-1.2分,差得1.2分(不含)-0分。

投资估算

1 分 评审要点:投资估算编制是否全面,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优得 1 分-0.9 分,良得 0.9 分(不含)-0.8 分,一般得 0.8 分(不含)-0.6分,差得 0.6 分(不含)-0 分。

效果图

8 分 评审要点:效果图是否准确反映项目内部及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匹配性、协调性;是否准确表达项目定位及各项功能布局;是否准确表达设计创意;效果图数量不低于 25 张(包括规划总平面图及分区总平面图不少于5张、实景鸟瞰图不少于 5 张、透视图不少于 10 张、立面外观效果图不少于 5 张)。

优得 8 分-7.2分,良得7.2分(不含)-6.4分,一般得6.4分(不含)-4.8分,差得 4.8分(不含)-0 分

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采用暗标评审的,效果图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效果图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效果图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效果图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效果图得分。

效果图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更正为

2.2.4(2)

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

商务部分总体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

投标人的业绩

4分

满足下列要求的1个业绩得 2分,最多得 4分。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下列类似业绩之一:

①1个设计业绩;

②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③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④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建设内容及区位条件与本项目类似

建设内容:住宅、商业、酒店、接待中心、文化建筑、停车楼中两项及以上

区位条件:城镇集中建成区以外(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工程费估算金额: *万元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满足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

1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3分

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得1.5分,最多得 3分。

1.业绩时间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具有下列已完成类似业绩之一:

①在1个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在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③在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④在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具体建设内容与本项目类似

建设内容:商业、酒店、接待中心、文化建筑中一项及以上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费金额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2)工程费估算金额: *万元及以上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

2分

?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 正高 级(规划类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

?园林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 正高 级(园林或景观或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现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5.1 更正为:“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涉及本项目的重要会议设计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7)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连续(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负责人连续 (5)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连续 (14) 天及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且设计人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该状态每持续(1)天,设计人减收签约合同价的(0.05%-0.2%)。该状态持续(21)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7、现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二、商务部分 更正为

“(一)投标人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三)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

8、现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部分 目 录 更正为

“[投标人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自行编制]

(一)投标人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1、项目负责人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

(三)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1、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

9、现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部分 格式 更正为

“(一)投标人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1、项目负责人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

(三)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1、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

三、本答疑和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和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和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不管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略) 南 (略)

二0二四年八月八日




[**].CQCF

山王坪片区首期文旅康养综合开发项目设计

答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答复如下:

1、既然各个专业都要求了注册执业资格,为什么项目负责人还要求双注册?是不是有内部指定单位?招标人不取消双注册,一定告到纪委去,看最后中标单位和招标人有什么关系?

答:商务部分中取消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加分项。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单位业绩能否共用

答: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投标单位业绩不能共用。

3、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单位业绩能否共用

答: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投标单位业绩不能共用。

4、为什么项目负责人需要双注册?是不是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取消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加分

答:商务部分中取消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加分项。

5、既然有规划专业负责人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了,为什么项目负责人还需要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加分?

答:商务部分中取消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加分项。

6、是否能在招标 (略) 场平均价格认定标准, (略) 场平均价,是否可以做废标处理?

答: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目前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费放开服务价格, (略) 场调节价;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即不允许作出“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等规定。

7、1.如果联合体成员单位是策划、产业类单位且没有资质,请问可以按照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算吗?

答:不能。

8、关于“大景观模式”的定义 · 问题: 标书中提到的“大景观模式”有没有明确的定义,是否是“大健康”“大旅游”下的衍生品,是否适合“全域景观”的模式类似? 关于山王坪康养策划方案的沿用 · 问题: 招标文件中有山王坪康养的完整策划方案,体系和架构比较完整,设计是否完全沿用这部分成果,或者是还可以挖掘其他相关资料? 关于总平面图和分区平面图的效果图归属 · 问题: 规划总平面图和分区平面图是否明确属于效果图的内容? 关于公共空间的布局要求 · 问题: 发包人要求中,重要功能布局中,规划范围中必须布局中的公共空间只能布局在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为什么?后续工作内容中第五条中公共空间包括的草坪、广场、露营地等需求可否建在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还是两个公共空间的含义不一样?

答:(1)标书中提到的“大景区模式”,不是衍生品,是指将本项目类比为景区,进入本项目区域则类似于进入景区,需统一设置停车、交通换乘相关设施,并实现对交通的统一管理,保证停车与换乘无缝衔接;需配套必须的公共设施,满足游客旅游需求;需考虑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旅居常住人口日常生活配套需求。

(2)山王坪康养策划方案仅作为本次设计的参考,不要求其策划内容在本次设计必须遵守、沿用,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己对本项目的理解进行优化。

(3)规划总平面图和分区平面图纳入效果图范围。

(4)本次设计中,公共空间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以外的全部区域;二是建设用地范围内,本次设计划定作为广场等公共活动的区域,包括草坪、露营等功能。

9、1.设计服务期限:规划20日天,方案、初步设计40日历天;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大,涉及专业较多,方案及初步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完成后还需编制概算,设计周期太短,建议增加设计周期。 2.技术部分是否可以设置目录; 3.技术标图标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字体、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本次标书为电子标,技术标是否统一改为A3格式, (略) 上评标阅览。

答:(1)本项目设计周期设置是结合项目推进需要进行的统一安排,为确保项目后续工作设计周期不作调整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技术部分”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3)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3页面,不分栏;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总体用地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流线组织图、概念性建筑总平面图、园林景观设计图、功能分区图、业态分析图、效果图除外)

10、1:外资单位没有国内资质是否可以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公告中要求“同一专业按资质低的确定资质等级”,那么外资单位如何界定? 2:外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一员是否也需要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证书办理”? 3:公告中没有明确评审方式和提交成果文件的要求,可否进一步明确?

答:(1)外资企业在国内执业的,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外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规定。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中非牵头人的联合体成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不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潜在投标人了解本项目详细内容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评审方式和提交成果文件的要求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CQZF格式,CQZF格式需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公共 (略) (http://**)服务导航-工程招投标-系统帮助 (略) 电子招投标软件下载,软件下载后才能打开招标文件。

二、补遗通知:

1、现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 踏勘现场 更正为

本项目组织踏勘现场,集中踏勘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时,集中踏勘集合地点:南川区山王坪喀斯特国家生态公园售票处。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陶部长,*。

本项目占地面积广,地形复杂,为更加确切了解项目需求 。各投标人应当根据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要求踏勘现场,以便获取项目现场情况及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无论招标人组织还是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潜在投标人根据踏勘项目现场做出的投标分析、推论和判断,应当自行负责。

2、现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 更正为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3页面,不分栏;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总体用地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流线组织图、概念性建筑总平面图、园林景观设计图、功能分区图、业态分析图、效果图除外)。

3、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更正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技术部分 30 分;

设计方案 22分;

效果图 8 分;

2.商务部分10分;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 4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4分;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2分;

3.投标报价 60 分。

4、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更正为

2.2.4(1)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

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

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3 分 评审要点:设计文件是否完整(含发包人要求中规定的总体用地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流线组织图、概念性建筑总平面图、园林景观设计图、效果图、功能分区图、业态分析图、 (略) 图、单体建筑 CAD 平立剖面图、投资估算等内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优得3.0分-2.7分,良得2.7分(不含)-2.4分,一般得2.4分(不含)-1.8分,差得1.8分(不含)-0分。

(略)

6 分 评审要点: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是否透彻;总 (略) 是否清晰;经营模式是否创新,是否植入“大景区”理念;经营性业态规模测算是否科学合理;经营性项目运营逻辑是否清晰、可行;地块指标控制体系是否符合片区发展要求;优得6.0分-5.4 分,良得5.4分(不含)-4.8分,一般得 4.8分(不含)-3.6 分,差得 3.6分(不含)-0 分。

平面布局

5 分 评审要点:功能分区是否明确,用地规划是否清晰、合理;总体布局是否符合片区经营要求;片区重要功能建筑是否齐备,布局是否合理,建筑布局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含人流、车流、停车换乘等)组织是否科学、合理;项目 (略) 规划(非建筑内部管线)是否符合片区发展需要、布局是否经济合理;优得5.0分-4.5分,良得4.5分(不含)-4.0分,一般得4.0分(不含)-3.0分,差得3.0分(不含)-0分。

建筑设计

3 分 评审要点:建筑造型、建筑空间是否充分体现创意性;建筑内部功能组织是否满足经营需求,与项目周边功能的衔接是否合理;建筑设计是否满足绿色、低碳要求,建筑结构设计是否经济合理;优得3.0分-2.7分,良得2.7分(不含)-2.4分,一般得2.4分(不含)-1.8分,差得1.8分(不含)-0分。

专业工程设计

2 分 评审要点:公共空间设计是否与植入经营理念,是否体现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环境景观与相邻建筑及周边建设区域是否协调;优得2.0分-1.8分,良得1.8分(不含)-1.6分,一般得1.6分(不含)-1.2分,差得1.2分(不含)-0分。

专项设计工作

2  分 评审要点:是否充分体现“大景区”的交通模式,道路平面、竖向是否科学、经济、合理;数字化设计是否满足项目定位及片区发展需求,是否满足片区智慧管理的需要;优得2.0分-1.8分,良得1.8分(不含)-1.6分,一般得1.6分(不含)-1.2分,差得1.2分(不含)-0分。

投资估算

1 分 评审要点:投资估算编制是否全面,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优得 1 分-0.9 分,良得 0.9 分(不含)-0.8 分,一般得 0.8 分(不含)-0.6分,差得 0.6 分(不含)-0 分。

效果图

8 分 评审要点:效果图是否准确反映项目内部及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匹配性、协调性;是否准确表达项目定位及各项功能布局;是否准确表达设计创意;效果图数量不低于 25 张(包括规划总平面图及分区总平面图不少于5张、实景鸟瞰图不少于 5 张、透视图不少于 10 张、立面外观效果图不少于 5 张)。

优得 8 分-7.2分,良得7.2分(不含)-6.4分,一般得6.4分(不含)-4.8分,差得 4.8分(不含)-0 分

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采用暗标评审的,效果图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效果图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效果图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效果图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效果图得分。

效果图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更正为

2.2.4(2)

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

商务部分总体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

投标人的业绩

4分

满足下列要求的1个业绩得 2分,最多得 4分。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下列类似业绩之一:

①1个设计业绩;

②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③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④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建设内容及区位条件与本项目类似

建设内容:住宅、商业、酒店、接待中心、文化建筑、停车楼中两项及以上

区位条件:城镇集中建成区以外(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工程费估算金额: *万元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满足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

1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3分

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得1.5分,最多得 3分。

1.业绩时间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具有下列已完成类似业绩之一:

①在1个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在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③在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④在1个包含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具体建设内容与本项目类似

建设内容:商业、酒店、接待中心、文化建筑中一项及以上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费金额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2)工程费估算金额: *万元及以上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

2分

?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 正高 级(规划类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

?园林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 正高 级(园林或景观或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现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5.1 更正为:“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涉及本项目的重要会议设计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7)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连续(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负责人连续 (5)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连续 (14) 天及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且设计人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该状态每持续(1)天,设计人减收签约合同价的(0.05%-0.2%)。该状态持续(21)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7、现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二、商务部分 更正为

“(一)投标人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三)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

8、现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部分 目 录 更正为

“[投标人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自行编制]

(一)投标人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1、项目负责人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

(三)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1、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

9、现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部分 格式 更正为

“(一)投标人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1、项目负责人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

(三)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1、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

三、本答疑和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和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和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不管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略) 南 (略)

二0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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