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劳务分包商:
(略) (略) 市本级中心城区劳务分包商库招募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招募公告,现对申请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入库时间:截止日期由2024年8月7日修改为2024年8月31日;(各潜在劳务分包商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上传申请文件)
2、对“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办理了施 (略) ”的澄清如下:
1)各潜在劳务分包商须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施工劳务企业备案;
2)针对只有施工资质未办理施工劳务企业备案的潜在劳务分包商,可采取容缺办理,在其完成办理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前不得参与劳务分包遴选,在其完成办理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并提交相关资料后方可参与劳务分包遴选。
3、对“验资报告、银行征信报告、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及资金流水(如注册期限不满三年按注册年份提供)(需提供1、验资报告扫描件;2、银行征信报告扫描件;3、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4、近三年纳税申报表;5、近三年资金流水)”的澄清如下:
1)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各潜在劳务分包商只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即可;
2)近三年纳税申报表:各潜在劳务分包商只需提供2021年12月、2022年12月、2023年12月的纳税申报表即可。
4、补充说明:对于具有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注 (略) 境内的企业, (略) (略) 向其发出邀请函,被邀请单位可不按照申请文件的格式上传资料,只需上传邀请回复函即可优先考虑进入劳务分包商库。
5、招募公告与申请文件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公告及申请文件的澄清,与其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临川区赣东大道132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洪德兵(*)、彭泽峰(*)
投诉举报方: (略) (略) 工程安全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衍(*)
注:本澄清公告仅作为《 (略) (略) 市本级中心城区劳务分包商库招募公告》的补充说明,各潜在劳务分包商不得在本公告处上传申请文件,请自行前往原公告地址:http://**进行申请文件的上传,因上述原因上传错误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