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略) 中小河流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 业绩要求:近 5 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水利工程EPC 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注:①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现修改为“......②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9-12”现修改为“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9-12”。 3.设计说明以此次发布附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略) (略) 2024年8月9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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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略) 中小河流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 业绩要求:近 5 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水利工程EPC 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注:①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现修改为“......②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9-12”现修改为“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9-12”。 3.设计说明以此次发布附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略) (略) 2024年8月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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