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中医院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外科住院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内科住院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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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中医院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外科住院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内科住院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答疑补遗文件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补遗文件(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01)、补遗文件(01)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投标人资质与实力”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的得1.5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的得1.5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相应证书或全国认证 (略) 网页查询截图。〕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内容修改为:

1.提供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1名,该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

2.提供本招标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除外),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综合布线工程师、电气施工员、楼宇自控工程师、设备安装质量员证书之一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4分(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以上不同证书不累计计分,不同人员具有以上同一类别证书不累计计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第2条内容修改为:

2.为响应国家对制造企业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任意投标产品制造商被评为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3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8.本招标项目共计18个系统,具体对接需求如下:

8.1窗口对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远程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4个系统无对接要求。

8.2智能导航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略) 络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超融合系统11个系统须完成对接,本招标项目的承包人须完成合同范围内的系统对接全部工作。其中:

8.2.1智能导航系统、智能照明系统2个系统对接费用已单列。

8.2. (略) 络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超融合系统9个系统对接费用已列入并综合考虑在对应系统工作内容中。

8.2.3智能导航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略) 络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超融合系统11个系统对接费用已包含在最高限价中,由投标人包干使用,招标人后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3本次招标未考虑电子巡更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AP系统3个系统对接,合同期间若实施对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

8.4 本招标项目系统对接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凡涉质量保证期的相关内容均修改为:合同设备(含软件)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并以本次发布内容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七、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部分“《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内容已作调整并以本次发布内容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八、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附件1: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2:《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9日




[**].CQCF
补遗02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2024.08.09.docx
补遗02附件2:《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docx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补遗文件(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01)、补遗文件(01)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投标人资质与实力”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的得1.5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的得1.5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相应证书或全国认证 (略) 网页查询截图。〕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内容修改为:

1.提供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1名,该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

2.提供本招标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除外),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综合布线工程师、电气施工员、楼宇自控工程师、设备安装质量员证书之一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4分(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以上不同证书不累计计分,不同人员具有以上同一类别证书不累计计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第2条内容修改为:

2.为响应国家对制造企业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任意投标产品制造商被评为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3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8.本招标项目共计18个系统,具体对接需求如下:

8.1窗口对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远程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4个系统无对接要求。

8.2智能导航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略) 络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超融合系统11个系统须完成对接,本招标项目的承包人须完成合同范围内的系统对接全部工作。其中:

8.2.1智能导航系统、智能照明系统2个系统对接费用已单列。

8.2. (略) 络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超融合系统9个系统对接费用已列入并综合考虑在对应系统工作内容中。

8.2.3智能导航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略) 络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超融合系统11个系统对接费用已包含在最高限价中,由投标人包干使用,招标人后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3本次招标未考虑电子巡更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AP系统3个系统对接,合同期间若实施对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

8.4 本招标项目系统对接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凡涉质量保证期的相关内容均修改为:合同设备(含软件)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已作调整并以本次发布内容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七、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部分“《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内容已作调整并以本次发布内容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八、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附件1: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2:《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9日




[**].CQCF
补遗02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2024.08.09.docx
补遗02附件2:《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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